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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边审边改”的无奈

(2007-09-21 02:00:37)
标签:

时事评论

审计署

李金华

审计风暴

边审边改

分类: 杂文时评
 

审计署“边审边改”的无奈
盛大林

 

19日,审计署发布了2007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国家发改委等49个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被披露。而在17日举行的2007年中央部门财务负责人审计研讨会上,审计长李金华指出,在当前中国预算执行审计中“边审边改”的“效果比较明显”。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署“做到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交流信息,通过采取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告诉有关部门请他们自行纠正、及时整改。据统计,在审计期间有关部门整改的问题金额达170多亿元,不少部门不仅很快地纠正问题,还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这样可以从制度上巩固审计整改的成果,防止年年审,年年犯”。(据9月20日《中国审计报》)

 

看完这一次的审计报告,我有一个明显的感觉,那就是此番审计披露的问题有两大特点:一是问题的性质普遍较轻,比如收取企业赞助费、挤占项目资金什么的,而以前大都是私设小金库、挪用财政资金发福利等严重问题;二是违规的数额普遍很小。前几次审计出来的违规资金,动辄就是数亿元,而这一次大都在千万元。这对部级单位来说,确实是“毛毛病”。

 

问题为什么这么小、这么少?是各个部门和单位比以前遵纪守法了吗?看到李金华审计长的总结,我才恍然大悟:敢情这是“边审边改”的结果。原来,审计中一查出问题,就马上告诉有关部门,并“请”他们自行纠正、及时整改。只要改了,就不算问题了,在审计结果报告上也就不用反映了。最后写到审计报告中的,只是没有“自行纠正、及时整改”的问题。

 

“边审边改”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吗?这就好比警察在街上抓到了一个劫匪,就跟劫匪说:“你把抢来的东西还给人家,就不追究你了。”于是劫匪照办了,事情就跟没有发生一样——这种做法合法吗?


也许有人要说:只要问题得到了纠正,也就行了。可是,这种处理方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如果我是小偷,我会继续偷下去。因为再偷也无非两种结果:如果被警察发现,大不了吐出来,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没有被发现,那当然赚了。

 

不过,我并不准备质问李金华,因为我明白:李金华这样做,也是情非所愿。试想:假如他像以前那样,把查出来的所有问题都公布出来,又当如何呢?会有比“边审边改”更好的结果吗?实际上,就在日前举行的这次会议上,李金华还在“要求采取坚决的措施,防止‘屡查屡犯’”。可“要求”了多年,有谁“采取坚决措施”了吗?要求不来“坚决的措施”,就只好“请”人家自行纠正了——这一个“请”字,包含了多少无奈呀!

 

警察只是负责发现和抓获劫匪的。警察抓住劫匪后,其他有关部门比如检察院、法院依法应该接手、法办。但如果警察抓住劫匪后,检察院和法院却一直不接手或不出手,那么警察就会非常尴尬;往后,警察可能就不想再抓劫匪了——免得到最后自己也“下不了台”。

 

从起初的“措辞激烈”,到去年的“不点名”,再到现在的“边审边改”,所谓的“审计风暴”已经转变为“和风细雨”。目前这种方式真的能够“防止年年审、年年犯”吗?恐怕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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