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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应完全退出商业性评选

(2007-09-17 10:38:48)
标签:

时事评论

商务部

中国餐饮百强

评选

武陵山珍

分类: 杂文时评
 政府部门应完全退出商业性评选

盛大林

 

成都武陵山珍凭两家店荣登2005年度中国餐饮百强,而有百余家店的重庆武陵山珍却落选”,本月12日,重庆武陵山珍向商务部发出请示,要求取消成都吴成发假冒武陵山珍骗取的“2005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荣誉。对此,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件事情让我们觉得餐饮百强评选工作可能存在一些漏洞,而求证又非常困难。”务部从今年起将不再参与全国餐饮百强的评选工作,也不会再授予类似的荣誉。(据9月16日《重庆时报》)

 

只有两家门店,就能入选“中国餐饮百强”?商务部虽然解释说“两地的商务部门各有说法”,但并没有否认重庆武陵山珍的说法。而“评选工作可能存在一些漏洞”以及“将不再参与餐饮百强评选工作”的表态,则让人相信那是真的。

 

这确实是个大笑话。不过,最可笑的对象并不是以两家门店“入选”全国餐饮百强的重庆武陵山珍,而是组织评选的国家商务部——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连参选者的基本情况都搞不清楚,就“隆重”授牌,岂不是太荒唐了吗?!

 

商务部解释说:“在全国餐饮百强评选中,商务部只是授予机关,其名单和统计数据由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提供。”也就是说,评选实际上是由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操作的,商务部只是在最后“盖了章”、“授了牌”。可是,作为行业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只要盖了章、授了牌,当然就意味着商务部成了此次评选的领衔者——既然没有参与评选过程,也没有调查,商务部为什么要盖这个章、授这个牌呢?商务部难道不知道,只要盖了章、授了牌,就要为之负责吗?商务部在参与的时候难道没有意识到,这种评选活动并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吗?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是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责。对市场来说,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监管”。所谓“监管”,就是依法对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有市场主体违法了,政府部门必须加以制止并予以处罚。说到底,政府的职责就是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

 

餐饮百强”之类的评选,就是市场竞争之一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品牌的价值日益凸显。而“中国餐饮百强”的荣誉可能会直接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可以说,这种评选是企业在品牌战场上的一种无形的较量。

 

我国的政府正在转型。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政府“要下决心把那些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很显然,“餐饮百强”就属于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而中介组织管这些事则正合其职。“中国餐饮百强”本来就是由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操盘的,商务部为什么要在“最后关头”掺合进去呢?

 

针对市场主体任何形式的评选,都要经过市场的检验及认可。这也是对评选组织者公信力和公正性的考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这种公信力和公正性需要长期不断的积累;而政府部门的介入,则意味着“国家信誉”成了评选的担保。这固然大大增加了评选的权威性,但也让“国家信誉”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一旦出了纰漏,政府的形象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此番“餐饮百强”如此,以前的“牙防组”也是如此。

 

值得欣慰的是,商务部“知耻而后勇”,已经声明不再参与“中国餐饮百强”的评选。不过,仅仅退出这一项评选,是远远不够的。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应该退出所有商业性评选——商务部、卫生部应该这样,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也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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