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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张绍仓抄袭悔过书朱福忠 |
分类: 杂文时评 |
盛大林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绍仓涉嫌贪污、受贿案日前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张绍仓含泪念了长达4页的悔过书,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2007年5月29日《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多有类同,有好几处几乎是原文照抄!(据9月4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警示教育”越来越流行。很多地方经常组织服刑的腐败分子“现身说法”,一些报刊也经常刊出贪官写的悔过书。刚开始的时候,我常常仔细阅读,甚至掬一把同情之泪;但近几年我几乎不看了,因为我发现,贪官们写的悔过书“千篇一律”——“法制观念淡薄”啦、“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啦、“没有人监督”啦……无外乎这些陈词滥调,几乎看不到一丁点儿新意。不过,像张绍仓这样整句整句、成段成段的“抄袭”,还是让我吃了一惊。
对于大贪官来说,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可能就是他们最后的公开发言的机会,而且这次发言还可能直接影响法官的量刑,因此,他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次机会、没有理由不给予“高度重视”。在这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他们不太可能像以前在主席台上讲话那样信口开河、敷衍了事。而“含泪”的表现,也说明张绍仓是认真的。那么,他为什么要“抄袭”别人的悔过书呢?大学毕业的张绍仓难道连一份悔过书也不会写吗?
张绍仓的悔过书,其实也没有跳出那些老掉牙的“套路”:“放牛娃”出身→个人奋斗→爬上高位→忘乎所以→一发而不可收→陷入深渊不能自拨。尤其是他“抄袭”的那几段,更是具有共性,比如“在工作的前期,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想法……完全以工作成就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工作中,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坐标……处处说一不二。我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对重大事项往往是我事先拿定主意,集体议事过程仅仅是花架子…纪检和其他干部对我起不到监督作用,当时的领导对我的监督也是遇事说事,轻描淡写。”如果把这些话往其他贪官身上套,基本上也都很“合身”。
我相信张绍仓肯定看过朱福忠的悔过书,那几段话也肯定是直接“拿来”的。但文字是“抄袭”的,想法并不一定也是“抄袭”的。“抄袭”的话也未必就是假话。或许,他们的经历确实惊人的相似,而张绍仓也觉得朱福忠的那些话说到了他的心坎里,所以就顺手牵羊了——既然腐败的故事“千篇一律”,贪官的忏悔书为何就不能“如出一辙”呢?其实,涉嫌抄袭的那些话,我都似曾相识,它是不是朱福忠的原创也是个求知数——说不定,朱福忠也是“抄袭”的哩!
想到这里,我就再也笑不出来。为什么原本“对金钱没有太多想法”的人后来都有了想法?为什么权力总是集中到某些人的手里而且集体议事过程都成了“花架子”?为什么监督总是不起作用?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大同小异的腐败案件就会不断地被“复制”,标本式的悔过书也会不断地“抄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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