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深圳公路局事业单位改革张助浪自收自支怪胎 |
分类: 杂文时评 |
深圳公路局是个“怪胎”
盛大林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日前就有关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有关问题作出回应。发言人透露,大楼改造工程总投资2736.34万元,其中大楼大门163.4万元、大堂改造628.45万元。至于该工程改造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这位发言人表示,宝安区公路局是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筹。(据5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在此前的报道中,大门的改造费用为3000万。现在一下子降到了163.4万元。这不是“10米台跳水”,而是从1000米的跳台上跳下来的。耐人寻味的是,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连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张助浪自己都没有说修大门只花了区区160万元。是真?是假?局外人无从知晓。
如果这近3000万的花费事先列入了政府预算、经过了人大的审批,或者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公开了这方面的信息,宝安区公路局的这次花费就不会成谜,也就不会成为舆论关注和争议的焦点了。然而,吊诡之处就在这里——人家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张助浪局长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也强调了这一点。
什么叫“事业单位”?外国人都一头雾水,因为它是中国独有的,在外语中找不到对应的单词,所以翻译者常常备感为难。按照中国官方的定义,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也就是说,它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但如果拿宝安区公路局来对照,却又让人困惑:说它不是政府,它却有着政府部门通用的名字——“局”,而且局长还有着相应的行政级别;说它不是企业,却又直属着好几家施工企业,而且以营利为目的——整个公路局主要就是靠它们养活的。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似政府又似企业,像宝安区公路局这样的所谓“事业单位”真是一个“四不像”的“怪胎”。
因为不是政府部门,似乎不必受到预算审批、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和约束;因为不是企业,所以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这个“怪胎”真是怪得恰到好处。
事业单位被分为三种类型: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生产经营类。宝安区公路局属于哪一类呢?三类似乎都能沾上边,但生产经营的色彩更浓——没有生产经营,它们不可能挣那么多的钱,更不可能盖那么豪华的大楼。可是,公路工程施工这种市场完全可以提供的服务,政府为什么还要自己经营呢?宝安区公路局老子招标、儿子投标,也就是说“上下其手”直至连招投标程序也被省略了——如此这般,市场公平竞争、政府职能转变还从何谈起呢?
宝安区公路局修大门究竟花了多少钱,其实不是最重要的,尽管这也需要搞清楚。最重要的是,国有资产的支配何以成了“糊涂账”?我觉得,这笔账是不应该糊涂的。本应该一清二白的花销之所以变得糊涂,根源在于行为的主体是个“怪胎”——怪胎办怪事,当然不奇怪。要根除这些怪事,先必须清除怪胎。
其实,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早已成为共识。而改革事业单位的基本思路就是行政的归行政(行政执法类),市场的归市场(生产经营类),让事业单位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去年,深圳的事业单位改革曾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深圳也被视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先锋。但时至今日,像宝安区公路局这样的“怪胎”竟然还在滋润地活着,实在让人失望。
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7-05-27/040311901163s.shtml
盛大林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日前就有关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有关问题作出回应。发言人透露,大楼改造工程总投资2736.34万元,其中大楼大门163.4万元、大堂改造628.45万元。至于该工程改造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这位发言人表示,宝安区公路局是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筹。(据5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在此前的报道中,大门的改造费用为3000万。现在一下子降到了163.4万元。这不是“10米台跳水”,而是从1000米的跳台上跳下来的。耐人寻味的是,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连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张助浪自己都没有说修大门只花了区区160万元。是真?是假?局外人无从知晓。
如果这近3000万的花费事先列入了政府预算、经过了人大的审批,或者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公开了这方面的信息,宝安区公路局的这次花费就不会成谜,也就不会成为舆论关注和争议的焦点了。然而,吊诡之处就在这里——人家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张助浪局长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也强调了这一点。
什么叫“事业单位”?外国人都一头雾水,因为它是中国独有的,在外语中找不到对应的单词,所以翻译者常常备感为难。按照中国官方的定义,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也就是说,它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但如果拿宝安区公路局来对照,却又让人困惑:说它不是政府,它却有着政府部门通用的名字——“局”,而且局长还有着相应的行政级别;说它不是企业,却又直属着好几家施工企业,而且以营利为目的——整个公路局主要就是靠它们养活的。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似政府又似企业,像宝安区公路局这样的所谓“事业单位”真是一个“四不像”的“怪胎”。
因为不是政府部门,似乎不必受到预算审批、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和约束;因为不是企业,所以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这个“怪胎”真是怪得恰到好处。
事业单位被分为三种类型: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生产经营类。宝安区公路局属于哪一类呢?三类似乎都能沾上边,但生产经营的色彩更浓——没有生产经营,它们不可能挣那么多的钱,更不可能盖那么豪华的大楼。可是,公路工程施工这种市场完全可以提供的服务,政府为什么还要自己经营呢?宝安区公路局老子招标、儿子投标,也就是说“上下其手”直至连招投标程序也被省略了——如此这般,市场公平竞争、政府职能转变还从何谈起呢?
宝安区公路局修大门究竟花了多少钱,其实不是最重要的,尽管这也需要搞清楚。最重要的是,国有资产的支配何以成了“糊涂账”?我觉得,这笔账是不应该糊涂的。本应该一清二白的花销之所以变得糊涂,根源在于行为的主体是个“怪胎”——怪胎办怪事,当然不奇怪。要根除这些怪事,先必须清除怪胎。
其实,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早已成为共识。而改革事业单位的基本思路就是行政的归行政(行政执法类),市场的归市场(生产经营类),让事业单位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去年,深圳的事业单位改革曾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深圳也被视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先锋。但时至今日,像宝安区公路局这样的“怪胎”竟然还在滋润地活着,实在让人失望。
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7-05-27/040311901163s.shtml
前一篇:到处是“祖宗”,该拜哪一个?
后一篇:“黑心店”没了,牌子挂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