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杂文时评 |
潼关案“没有执法记录”能证明什么?
盛大林
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拦截入境货车,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此案被披露后,潼关市及陕西省工商局辩称,在潼关市工商局的执法记录上根本没有张建勋受罚的记录,因此“没有处罚过张建勋”。
这样的解释疑点重重——
首先,谁来证明确实“没有处罚张建勋的记录”?处罚记录都掌握在工商执法人员的手里,对此也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他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因此,“没有处罚记录”这个“一面之词”本身就有待核实。
退一步讲,即使确实没有关于张建勋受罚的“执法记录”,就能证明潼关市工商执法人员“没有处罚过张建勋”吗?不能。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有三种可能的原因:一,确实没有过非法罚款这回事儿;二,如报道中所说,张建勋的车由他弟弟张建伟驾驶,因此执法记录上只有他弟弟受罚的记录;三,工商人员非法罚款后故意不作任何记录——数以万计的非法罚款,几个人一分,万事大吉!这种事儿,当然追求“神不知,鬼不觉”,谁还会留下记录呢?
然而,陕西工商部门回避了后两种可能,当然更没有给出什么解释。因此,潼关市工商局“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所以张建勋自尽与非法罚款无关”的推论并不成立。而报道的内容和陕西工商部门已经承认的事实来看,第三种可能存在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很多曾被潼关市工商局罚过款的车主反映,类似拦截外地货车后随意罚款而且不给任何凭证的事儿,时常发生。而且有录音为证。巩义运输户在陕西成立的商会也多次向陕西省工商局以及纠风办反映此事。“不出具任何凭证”之后“不留下任何记录”顺理成章,“留下记录”反而不合常理。此其一。
其二,陕西方面的调查组也证实确实存在乱罚款的情况。“9起案件中,有5起罚没款开票数与实际收取数不符,合计差额2.9万元。”另外还有所谓“有人提出自愿交纳赞助费8000元”被证实是工商执法人员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强行扣车逼迫车主就范的。从这些“自认”的违法事实看,潼关市工商执法人员存在滥罚款并据为己据的故意。既然他们敢搞“抢劫式执法”且不如数上交,那么“不留痕迹式执法”的“风险”可能更小而且“收益”更大。
“没有记录,所以无关”的逻辑前提是每一次执法都会留下记录而且接受非法罚款的人一定是车主,然而这样的前提并不一定成立。更何况很多受罚车主所反映问题质疑的恰恰就是这个前提——“原告”说“被告”不分清红皂白非法罚款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被告”却辩解说“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所以没有处罚过”——这不是太荒唐了吗?
报道说,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联合组成的督办组已赶赴陕西。笔者觉得,调查组调查的重点应该放在那些“没有记录”的事情上,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比留有记录的非法执法更严重!当然,这就需要多到受罚的运输户中调查取证,而不是只坐在办公室里听当地工商系统人员的“解释”、“汇报”。
全国人们都在期待着一个让人信服的说法。
链接:http://zqb.*yol.*om/*ontent/2006-05/29/*ontent_1398816.htm
盛大林
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拦截入境货车,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此案被披露后,潼关市及陕西省工商局辩称,在潼关市工商局的执法记录上根本没有张建勋受罚的记录,因此“没有处罚过张建勋”。
这样的解释疑点重重——
首先,谁来证明确实“没有处罚张建勋的记录”?处罚记录都掌握在工商执法人员的手里,对此也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他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因此,“没有处罚记录”这个“一面之词”本身就有待核实。
退一步讲,即使确实没有关于张建勋受罚的“执法记录”,就能证明潼关市工商执法人员“没有处罚过张建勋”吗?不能。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有三种可能的原因:一,确实没有过非法罚款这回事儿;二,如报道中所说,张建勋的车由他弟弟张建伟驾驶,因此执法记录上只有他弟弟受罚的记录;三,工商人员非法罚款后故意不作任何记录——数以万计的非法罚款,几个人一分,万事大吉!这种事儿,当然追求“神不知,鬼不觉”,谁还会留下记录呢?
然而,陕西工商部门回避了后两种可能,当然更没有给出什么解释。因此,潼关市工商局“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所以张建勋自尽与非法罚款无关”的推论并不成立。而报道的内容和陕西工商部门已经承认的事实来看,第三种可能存在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很多曾被潼关市工商局罚过款的车主反映,类似拦截外地货车后随意罚款而且不给任何凭证的事儿,时常发生。而且有录音为证。巩义运输户在陕西成立的商会也多次向陕西省工商局以及纠风办反映此事。“不出具任何凭证”之后“不留下任何记录”顺理成章,“留下记录”反而不合常理。此其一。
其二,陕西方面的调查组也证实确实存在乱罚款的情况。“9起案件中,有5起罚没款开票数与实际收取数不符,合计差额2.9万元。”另外还有所谓“有人提出自愿交纳赞助费8000元”被证实是工商执法人员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强行扣车逼迫车主就范的。从这些“自认”的违法事实看,潼关市工商执法人员存在滥罚款并据为己据的故意。既然他们敢搞“抢劫式执法”且不如数上交,那么“不留痕迹式执法”的“风险”可能更小而且“收益”更大。
“没有记录,所以无关”的逻辑前提是每一次执法都会留下记录而且接受非法罚款的人一定是车主,然而这样的前提并不一定成立。更何况很多受罚车主所反映问题质疑的恰恰就是这个前提——“原告”说“被告”不分清红皂白非法罚款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被告”却辩解说“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所以没有处罚过”——这不是太荒唐了吗?
报道说,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联合组成的督办组已赶赴陕西。笔者觉得,调查组调查的重点应该放在那些“没有记录”的事情上,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比留有记录的非法执法更严重!当然,这就需要多到受罚的运输户中调查取证,而不是只坐在办公室里听当地工商系统人员的“解释”、“汇报”。
全国人们都在期待着一个让人信服的说法。
链接:http://zqb.*yol.*om/*ontent/2006-05/29/*ontent_13988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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