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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的“牺牲论”是混帐逻辑

(2006-03-28 13:33:18)
分类: 杂文时评
李荣融的“牺牲论”是混帐逻辑
盛大林

由于当天国家发改委的油价上涨决定刚刚执行,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于3月26日凌晨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而正在社会各界对中石化和中石油议论纷纷的时候,李荣融却为这两大集团大喊冤枉。李荣融说,“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大型企业,不惜以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换取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去年,国际原油大幅上涨。为了维护稳定的大局,中石化补贴原油和成品油之间的差价高达512亿元,中石油也补贴了310多亿元,两大集团当年总共贴补800多亿元。为了弥补中石化的损失,后来财政部补贴了100亿元给中石化,当时还引起了很多非议,所以,很多时候中央大企业为了大局而做出了牺牲知道的人并不多。”(据3月27日四川新闻网)

我没有看到中石化的经营业绩公告。但中石油的赢利情况,大家可能都看到了:2005年,上市公司中石油的利润多达1300多亿元,而中石油集团公司的利润更是多达1700多亿元。这么多的利润当然是“补贴原油和成品油之间310亿元”的差价之后的利润。但那310亿元,能说是“牺牲”了吗?

李荣融的辩护,让我们知道了,中石油公司在炼油环节确实赔了不少,但我们同时也知道了,该公司在成品油销售环节赚得太多了,多得在“出血”300多亿元之后还能挣1300多亿!但这种“出血”或“补贴”并不是“牺牲”,而是大型企业集团上下游兄弟公司之间的正常利润调剂。在产业链较长、生产或流通环节较多的企业,部分环节亏损部分环节赢利,是很正常的现象;而所有环节都挣钱,反而不多见。如果母公司不想“贴补”,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比如直接提高成品油的出厂价,从而保证炼油企业不亏损。这相当于让成品油销售环节让出一部分利润。

成品油确实涨价了。这可能意味着,成品油销售环节以及中央财政以后不用再“贴补”炼油企业,但成品油销售企业必须通过进货渠道多向炼油企业多支出那300多亿元(以2005年为准,同时假定一系列的调整都是成比例的)。如果油品零售价保持原位的话,无论是对于成品油销售企业,还是对于中石油公司,出厂价上涨与以前“贴补”的结果是一样的。但中石油不满足于此。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上涨,油品零售价马上跟进。这等于把成品油出厂价上调给零售企业所带来的成本负担立马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李荣融的那番话,就是为此辩护的。他的逻辑是:不仅石油企业的每个环节都要赚钱(所以成品油出厂价必须上调),而且其他环节的利润还不能比以前少(所以油品零售价也必须跟着上调)——这是什么逻辑?是垄断逻辑!是混账逻辑!!是强盗逻辑!!!

更让人难以容忍的是所谓“自己的利益”——两家企业“贴补”的那800多亿是石油企业“自己的利益”吗?这些利润是从哪里来的?那些利润的所有权和收益权难道不应该归于全民吗?作为国有垄断企业,如果真的像广告上所说的那样“不仅着眼于企业利益”而是更多地考虑“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那就应该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充分考虑频繁涨价给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应该如此执着地追求利润,似乎利润的最大化成了“第一要务”;即使追求利润,那也应该首先着眼于提高效率,而有资料表明,中国石油企业的人均产值和效能只有欧美几家石油大公司的二十分之一!

“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话怎么听怎么刺耳!但我们“全民”委托的出资人代表即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请问李主任:你是全民的代表,还是石油企业的代表?

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g/20060327/09462449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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