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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消失了,非法强拆呢?

(2012-05-02 16:32:46)
标签:

房产

城市房屋拆迁

暴力拆迁

拆迁办

经济参考报

分类: 2012一二一往前冲
      广州的拆迁办将不复存在了。日前,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自2004年起实施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原因是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新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和行政强拆制度被取消,建设单位不再作为拆迁补偿的主体。目前,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拆迁办的消失,受到了舆论的强烈关注,而引发激烈社会矛盾和舆论批评的强拆将何去何从,则更加令人关注。不可否认,新规比起旧的条例,有了明显的遏制暴力拆迁的意图。甚至可以说,新条例废止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制度和行政强拆制度,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全社会对强拆的强烈质疑与不满。因此,拆迁办成为历史,应当视为一种进步。但非法强拆是否随之成为历史,则不敢乐观。

  比如说,旧规虽然废止,新的法规也可能为强拆留口子。据悉,《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在研究起草中,其中拟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民没有充分博弈的权利和能力、权力对比失衡、司法还屡屡受到行政干预的现实情势下,暴力强制拆迁想必不会因此而得到遏制,最多只是多走几道程序罢了。

  去年11月8日,《经济参考报》曾报道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并未能从根本上遏止暴力强拆事件的发生。是年9月25日,监察部等四部门会对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事实上,即使法律规定尽善尽美,想凭借一部法规遏制强拆,至少在目前还不现实。迄今为止,并没有任何一部法规认可那些使用暴力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的逼迁行为,这些形式的强拆、逼迁,从来都是违规的。但这种行为,却在全国各地随处可见,并且多数背后都有行政权力的支持。甚至在很多地方,政府某些部门亲自赤膊上阵。

  关于暴力拆迁屡禁不止的原因,已经有了很多议论,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征地拆迁,是政府的一大利益渊薮,因此面对一些钉子户,难免会采用一些强制的手段。二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权力失衡,普通人很难凭一己之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也很难得到救济。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任何意在遏制暴力拆迁的法律法规,都难以完全达到目的。

  本文发表于2012年2月29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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