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的明末“三饷”
(2011-11-19 21: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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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后金宋体加派明朝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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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摄政王多尔衮总结明亡的原因时,直指所谓“三饷”是导致明朝败亡的最大弊政:“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这可能是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始料未及的,朱元璋出身贫寒,深受苛捐杂税盘剥、贪官污吏欺压之苦。所以他当皇帝之后,试图建立一个轻徭薄赋、政治清明的社会。为此他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说视官如仇,动辄就对官员大开杀戒。应该说取得了很明显的效果。但人亡政息,他死后,明王朝就一步步地回到前朝的老路上,到明末,除了国号还叫明,皇帝还姓朱,一切都与朱元璋时代不同了。
最显著的不同是朝廷向老百姓征收的赋税成倍成倍地增加了。明末内忧外患频频,朝廷便以此为由,在原先额定的正常赋税之外,加派赋税。名目有三:辽饷、剿饷和练饷。当时明朝在东北与后金作战,故征辽饷以充军费。后各地相继爆发农民起义,为筹集军费平定起义,又加派赋税,是为剿饷。继而为应付清军南侵,明政府又训练边兵,于是又加派练饷。“三饷”本来都是正税之外临时性的赋税,开征剿饷时,崇祯皇帝满怀深情地指示,“暂累吾民一年”。但开征之后,几乎就成了定制,终明朝而未革除。
那么这三饷到底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掏走了多少银子呢?明朝末年,政府每年正常的岁入额为1400余两,其中归入内府作为皇帝和宫廷享乐的约600余万,属于户部用于政府开支的,不过400余万。而加派的“三饷”,到崇祯十二年(1639年),竟然高达2000万两。远远地超过了正税的收入。
这意味着老百姓的负担急剧增加,而增加的幅度,并不是简单2000/1400,也就是约1.4倍。因为每一次地加派,都是各级官吏搭车搜刮的大好机会。时人记载:“暗为加派者,不知几百千万”,“私派多于正赋”。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有的地方捞了钱,却借口老百姓负担重,不忍心收,扣下饷银不上交中央,自己享用。不管中央和地方如何狗咬狗,老百姓的负担直线上升,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在山东有些地方,老百姓的负担竟然增加了六倍之多。本来,征收“三饷”,是为了维护内外秩序稳定,但如此杀鸡取卵的作法,无疑是逼老百姓铤而走险。正如当时一位官员感叹:“是驱民以为贼也,又何平贼之有!”
明末朝廷如此疯狂地向老百姓索取,难道真的没有钱了吗?其实不然,正如上文所说,每年的赋税,约有600万归入内府,供皇室享用。天下有难,皇上却舍不得拿出一文钱。清兵攻入北京后,发现内府存银高达3700多万两。舍不得拿出内府的钱也就罢了,皇家私人事务却还要侵占户部的银两。比如福王成婚,户部一下子就进贡了40万两。皇上带头敛财,各级官吏莫不仿效,个个赚得盆满钵满。他们拔财产九牛之一毛,就足以救济天下,却都是一毛不拔。于是只好征收“三饷”,而恰恰是这“三饷”,最终要了大明朝的命。
本文发表于2011年11月19日《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