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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择校费何不返还“弱”校

(2011-05-18 22:31:40)
标签:

广州

择校费

助学费

《羊城晚报》

南方都市报

教育

分类: 2011一心一意

  在《羊城晚报》多日的追问下,广州各区陆续对外公布2010年择校费和捐资助费收入。择校费和捐资助学费是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产物。这些收费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毒化了社会风气,败坏了教育部门的形象,给学校的德育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被动。

  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有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取消这两项费用,应该是教育部门的目标。但如何取消,则大有探讨的必要。如果使用行政命令强制取消,由于社会有大量的需求,学校有强烈的牟利冲动,难免暗流涌动,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可能变身为地下小金库,乃至成为腐败渊薮。

  既然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当前在源头上难以遏制,那么关键的问题就是在使用方面予以规范。笔者以为,广州择校费目前最大的弊端是将高额比例的收费返还原校。这些收费本来就是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产物,现在各个优质学校又将巨额收费归为己有,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不均衡,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形成无法解开的恶性循环。

  因此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的使用必须进行两个大的变革:其一,大幅降低甚至完全取消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向原校返还,这样可以使得基础薄弱的学校得到更为充裕的资金改善现有的师资、设施等条件,缩小乃至消除与名校之间的差距。同时也可以极大地遏制名校收费的冲动,加速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的终结;其二,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的收支应由区统筹改为市统筹。经过全市统筹,对增城、从化等教育条件相对落后地区的投入将极大增加,教学条件将得到改善。落后地区、基础薄弱学校的条件改善了,水平上去了,择校费与捐资助学费就没有了市场,自然会走向消亡。

 

本文发表于2011年5月14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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