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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治偷排 打蛇打在七寸上

(2010-10-26 21:44:54)
标签:

杂谈

分类: 2010十全十美

  行政执法,主要目的就是停止被执行对象的不法行为,从而中止其对公众利益的损害。行政执法手段应该有多种多样,但长期以来,许多行政执法部门偏好采用罚款这种手段。不可否认,罚款是一种犀利的手段,很多时候也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如果款罚了,不法行为仍在继续,对于公众利益的侵害仍在继续,那么这样的执法就不能说是成功的了。

  相比之下,广州市水务部门近日的一次执法就值得称道。日前,广州白云区石井河附近两家工厂因违法排放污水,受到停水处理,这是广州市水务部门针对生产企业违法排放污水行为首次实施停水措施。据悉,早在今年7月15日,白云区环保局分别依法对两厂的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同时,市水务局、白云区环保局等部门要求两家工厂整改,但两家工厂的老板一直无动于衷。但是这一次,效果立竿见影。有记者走访两家工厂,发现工厂已停工并准备搬迁。

  此次广州市水务部门的举措再一次印证了民间智慧的无比正确性:打蛇要打七寸。显然,罚款10万元,并没有击中这些企业的要害。企业交了罚款,但只要能让机器照转,保证财源照进,那肯定就会污水照排。而停水,则打中了这些企业的“七寸”,企业没办法开工,赚不了钱,那就只能减排、停排,或者就像新闻报道中所说的那样:跑路了事。

  其实这些企业的“七寸”并不难找,也并不难打。但为什么我们耳闻目睹的,多是执法部门小心翼翼地绕开了“七寸”,罚款了事呢?比如公路的超载问题,其实禁止通行,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治理方法。但这个方法似乎很少有人运用,基本上都是超载司机交了“买路钱”,然后再大摇大摆地上路,而道路损坏、运费增加,所有这些恶果,最后都由公众承受。而在各种污染的治理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企业只要一交罚款就万事大吉,马照跑,舞照跳,钱照赚,污照排。可怜公众,一次又一次地成了“苦主”。令人担心的是,有人还提议把“排污费”用“污染税”、“低碳税”等名目合法化,诚如斯,只能会让业已十分严重的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由此可见,执法手段的选择,不是智商问题,而是立场问题。只要站在公众的立场上,以保障公众利益为指归,使用什么手段执法最为有效,其实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毫无疑问,广州市水务局这一次是站在了正确的立场上,采用了正确的手段,因而也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治理污水排放仍然任重而道远:广州有4万多家历史排水户,相当部分未办理排水许可证,不服整改等处罚的排水企业就多达200多家。停水这样一种能击中“七寸”的手段,能不能在治理这些企业的时候推广呢?我希望,这不是一个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手段,而是一个能够长期坚持的常规手段。

 

本文发表于2010年10月26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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