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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财政公开需有公民政治参与

(2010-04-02 21:31:20)
标签:

财经

分类: 2010十全十美

  财政预算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已经不止一两年了,2008年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明确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但与公众的热切盼望、舆论热烈讨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对于相关法律规定视而不见,财政公开的动作几近于无。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最新的一项评估,全国341个省级部门的行政收支情况几乎不透明。如果满分以100分计的话,中国省级各部门的行政支出透明度仅为3.41分。

  分数很低,但也不惊人,因为这与我们的日常经验相符,是财政预算公开现状的真实反映。现在再去讨论财政预算应该不应该公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这是一件不言自明的事情。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一件顺乎民意、合乎法律的事情,推动起来这么困难呢?

  其实不仅是财政预算公开,很多有悖于民意、损害民众利益的政务,尽管舆情汹涌,却无法改变现状,政府部门可以经常无视民意,我行我素。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民意对于政府部门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力,尽管民意沸腾,但官员却感受不深,因为民意对于官员的利益不会产生实际的、深刻的影响。因此,他们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换句话说,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太低了,因此政务多由官员说了算,而不是由公众说了算。

  目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还局限在舆论范围。近些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舆论的影响力逐渐增加,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随之有所提高,对政府部门形成了一定的舆论压力,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这是不够的,可以看到,尽管公众能够通过各种媒体对一些事务形成舆论,但问题的解决,还取决于政府部门和官员是否听取舆论,比如说周老虎案、躲猫猫案,相关部门和官员能够顺从民意,就得到了相对圆满的解决。但如果相关部门和官员无视舆论,比如财政预算公开,公众实际上很无可奈何,事情也无法按照法律和民意得以推动。

  因此,当务之急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范围,丰富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深化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就要求在舆论监督层面,要进一步强化,不能让这一来之不易的局面出现倒退。真正做到这些,财政预算公开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本文发表于2010年4月1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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