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才能提升岭南文化?
(2009-09-05 08: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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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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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陈少峰在广州做了一场名为“文化产业与广东软实力”的讲座。陈教授高论频发,提出:文化越是超越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比如好莱坞大片。而我们的许多传统电影,别人看不懂。他还指出,“文化底蕴”是把双刃剑,有好处也有坏处,文化底蕴深了,容易产生文化理念的惰性。创新意识最强的地方肯定是文化底蕴最浅的地方。比如法国文化的底蕴很深,而美国的很浅,但谁的文化产业高明?当然是美国。
从陈教授的微言大义中,我们已经能够领悟,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产业也可以像梁山泊一百单八将那样,排出一个座次来。比如,在陈教授的眼中,美国的文化产业就高出法国一筹。对此,美国人和法国人大约都可以付之一笑。但陈教授将文化产业与文化中其他重要内容对立起来,却难以让人轻松。比如说文化的民族性、文化底蕴等,在陈教授眼中,这些内容似乎跟文化产业的发展到了有我没他的地步。
根据陈教授的逻辑,我可以进一步推论:为了发展文化产业,就可以牺牲文化的民族性、放弃文化底蕴。我想这一假设不是没有根据的,而且很有可能在实践中变成现实。在很多地方官员眼中,产业是个好东西,可以带来经济效益,进而带来政绩和前途。我琢磨,陈教授的高论,一些领导同志是感兴趣的。如果都依陈教授的药方抓药,为了发展文化产业,那么包括文化底蕴、文化的民族特色等因素就可被牺牲掉,因为依陈教授的观点,这些东西会妨碍文化产业的发展。
事实上,为了发展产业,文化已经做出了很大牺牲。比如说在广州,岭南特色建筑文化在一轮又一轮大拆大建中,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记忆。而陈教授口中的文化产业,是要以文化的名义再革一次文化的命。像广州这样的城市,如果按照陈教授的思路去发展文化产业,广州会出现一批时髦的产业,并有可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必定会挤占文化赖以发展的资源,包括政策上的、观念上的、经济上的、人力上的。岭南文化失去这些资源的支撑,前景让人担忧。如此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对于每天都要呼吸浸润着岭南文化空气的人们来讲,意义又何在呢?
本文发表于2009年8月4日《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