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电梯不是用来“禁用”的
(2009-09-05 07: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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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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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广州地铁公司有一座家属楼,假如地铁公司的领导就住在这座楼上,假如这座楼的电梯在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突然挂出个牌子云:“此设备尚未通过验收”。然后再假如,此后的一年时间,电梯停用,领导、员工及其家属,每天吭哧吭哧爬楼梯出入。
你肯定要打断我再假如下去了:这个假如是不可能发生的,地铁公司领导和员工忍心让自己和家人整天爬楼梯吗?电梯没通过验收可以整改再验收嘛,这是多大点事?——我基本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十分遗憾,这不可能的假如,在地铁公司管辖范围内还是发生了。据本市媒体报道,目前广州地铁客村站、西门口站、石牌桥站等三个站各有一部上下双向的扶手电梯“罢工”,电梯前方竖着“禁用”的牌子和一则公告,公告的内容是“此设备尚未通过验收,暂不属地铁管理,为了您的安全,该设备暂时不能投入使用”。据周边的街坊介绍,有的电梯已经有一年时间没有开过了。
电梯没有通过验收,大约也是有可能的。但大小工程,一旦没有通过验收,都会给出个整改意见,有关方面只须照单整改,一般总是能通过验收的。更何况,维修电梯对于我等外行而言可能有些难度,但对于专业人士,也是小菜一牒。拖了一年都不能通过验收,恐怕就不是技术原因了。个中利害关系不想妄加猜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电梯开通与否,与地铁公司的责任有关。电梯停运一年两年,对地铁公司的部门利益,地铁公司领导和员工的个人利益损失,想来是不大的。这年头,要让有关部门尽一下自己责任,很多时候要靠利益驱动。正如我前面假设的,如果是地铁公司家属楼的电梯坏了,不要说一年,估计连一天也用不上就恢复正常了。
只是苦了咱们市民百姓,年轻人还好,但要让一个老人家爬六、七十级台阶,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想有必要提醒地铁公司,地铁不是由地铁公司自筹资金建立起来的,而是用全体市民的纳税钱建起来的。建好电梯不用,是对公众财富的浪费。作为管理部门,则是一种失职。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是立一块“未通过验收”的牌子就可以推卸得掉的,毕竟电梯不是用于“禁用”的。
本文发表于2009年7月5日《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