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为何这么难?
(2008-09-05 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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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大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总是有些麻烦。旧楼加装电梯,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个问题。据《广州日报》昨日报道,番禺某历史最悠久的大楼盘中,有31座未安装电梯,高层住户因此叫苦不迭,加装电梯的提议四起,但反对的声音同样不小,以各自利益为出发点的“高低层”之争随之上演。
据笔者了解,这个问题在广州具有普遍性,不仅一些修建较早的商品房没有安装电梯,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房改房、集资房、福利房当年由于种种原因,好多也未装电梯。时光流转,住在低层的用户自得其便,而七、八楼(含七、八楼)以上住户的痛苦却与日俱增,对于那些告别盛年、步履日渐蹒跚的老年人来讲,尤其如此。
问题解决起来却并不那么容易。旧楼一旦加装了电梯,就意味着全体住户生活的改变,但改变的结果却是截然不同的:在给高层住户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给低层住户也会带来或大或小的不便,比如采光,比如通风,比如安全、比如资产价值、比如安静程度,都会受到影响。因此低层住户几乎是出于本能地反对加装电梯。旧楼加装电梯运动声势颇大,成效却甚微,缘由即在于此。
在笔者这样的局外人士看来,旧楼还是应该加装电梯。让住户,尤其是那些老年人日复一日地在十来层的高度上上下下,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除了极个别的攀登爱好者,没有人喜欢这样的生活。相对于加装电梯给低层住户造成的不便,这是大大的不便,同时也是多数人的不便。事实上,《物权法》也有原则性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有关部门需要出面协调这些纠纷时,也应该根据这一原则加以引导。或者在制订相关地方法规时,确立相同的原则。
那么低层住户就活该少数服从多数,成为“多数人暴政”的牺牲品吗?不然。“高高在上”的住户利益要实现,“甘居人下”的住户利益也要保障。这种保障应该以补偿的形式表现。高层住户作为加装电梯的受益者,他们的欢乐不应该无偿地建立在低层用户的痛苦之上,他们应该给予低层用户一定的补偿。通过这样的利益协调,这个问题才有大面积解决的希望。在现实中,加装电梯运动雷声大,雨点小,并不全是低层住户思想觉悟低,而是运动的倡导者完全忽视了低层住户的实际利益,用道德大棒逼迫低层住户做无偿的牺牲。
本文发表于2008年7月16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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