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请问陈力丹教授:英雄如“猪”谁之过?

(2011-07-12 22:36:43)
标签:

挟尸要价

新闻伦理

陈力丹

杂谈

分类: “挟尸要价”专题

英雄如“猪”谁之过?

——读陈力丹教授关于《挟尸要价》的论文有感
作者:晚花紫丁香 
  

陈力丹教授是我极其尊敬的一位老师,他的博学多识和正直善良都是我很钦佩的,还有他很平易近人,陈老师身上决没有某些知名教授的架子和高傲,也决不像某些网友评论的那样假善良。

 

平时,不管同学问的问题有多可笑,老师都是耐心的回答。节假日老师也总是待在自己的办公室写书和论文,到食堂吃饭时所剩都是残汤剩菜了。作为传播学方面颇有建树的教授,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热点新闻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观点都是主观的,一家之词,观点又不是真理,您可以赞同或不赞同,但不可以谩骂。

 

《挟尸要价》这幅照片让人看了的确很受伤很不舒服,无论是其家人还是普通的读者,但让我们受伤的是这件新闻事实的发生和存在,决不是记录这件新闻事实的照片。该照片的获奖是因为其具有的新闻价值,也为了让以后的日子无论是英雄还是普通人都不要再享受到“猪”的待遇!


新闻源自于社会,社会不是一方净土,也不要强求新闻带给人们的都是愉悦。娱乐功能是新闻功能的一种,甚至都不是主要的功能,作为新闻从业人员最大的职责就是告知。喜怒哀乐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有的情感,即使新闻传达的都是喜讯,社会上照样有让人不开心的事情发生,为何唯独对新闻这样强求呢?
  

新闻除了具备伦理价值之外,还有更为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让一切阴暗在阳光下暴晒,而不是以违背伦理的名誉让它躲在黑暗中不为人知。


陈老师是研究传播的,可能更注重新闻传播后受众的感受吧。
但是如果厨师做的饭不好吃,结果把送饭的骂了一顿,还是有些不妥吧!
本人写博文从不打草稿,有不当之处请海涵,不要骂我,谢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