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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科技成果造假”被查事件始末

(2011-02-10 22:24:27)
标签:

学术造假

西安交大

国家科技进步奖

李连生

陈永江

郝建国

分类: 新闻作品

    【郝建国按】2011年1月30日,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出《关于撤销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明确认定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李连生、束鹏程等人的“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

     西安交大“科技成果造假”被查事件始末

    (图为举报造假的3名老教授陈永江(右)、郁永章(中)、杨绍侃(左)李连生诉上法庭时答辩。郁永章手中拿的那本书就是李连生剽窃日本学者森下悦生的代表作——《涡旋压缩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决定撤销“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所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

    这是国家实施科学技术进步奖以来首次撤销已经颁发的奖项。“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经西安交大审核并签字盖章,这意味着某些官僚主义者可能要被问责。

    倘如此,6教授的举报可谓功不可没。以下是本人采写的两篇关于这一事件的调查性报道

 
     西安交大长江学者“科技成果造假”调查

 

  本报记者 郝建国

 

  (原载《华商报》2009年8月1日,该文获2009年度“陕西新闻奖”)

 

  摘要: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李连生教授等人申报“教育部科技进步奖”进入公示阶段后,突然被81岁的“师爷”举报造假,该奖搁浅。

   举报者还发现,李连生等人2005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一项科研成果转化后,造成了3631.5万元的亏损,其“设计和生产工艺”价值最终被中介机构评估为零。

   有学者指出,现行的一些评奖有点像“矮子里拔将军”,水分太大的问题并非个案—— 

 

    81岁的陈永江左眼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却保持着天天上网的习惯。而今他上网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写博客,揭发自己的“再传弟子”李连生、“弟子”束鹏程申报科技成果时造假。

 

  “我不能眼看着别人偷东西!科技、人才的摇篮都搞成这个样子,连偷带抢别人的成果,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7月25日,陈永江在西安交通大学二村家中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八旬退休教师举报“再传弟子”

 

  一篇千把字的文章,陈永江需要花一天或者更长的时间写完,主要困难是打字——即使看3号大字,他都很吃力。老伴主动做起了陈永江的助手,帮他打字,但南方人发音不准,用拼音输入还是困难重重。不过,老两口很快找到一种合作方式,陈永江念拼音,老伴在键盘上输入。

 

  陈永江1956年随交通大学一起从上海迁至西安,毕生致力于压缩机研究和教学,曾担任全国55家化肥厂顾问,被原化工部化肥司邀请参加历届全国中型化肥厂技术会议长达40余年。即便到了耄耋之年,他还经常帮助国内一些化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被陈永江等6人举报的李连生,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旨在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李连生被举报的问题是,他在申报“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时造假。

 

  李连生于2005年获得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奖,通常是衡量一所学校一名教授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

 

  另一位被举报者束鹏程教授今年已69岁,是陈永江的学生,李连生的老师。从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的岗位上退下来后,束鹏程一直担任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程中心)主任。在李连生(完成人)申报的2007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中,束鹏程是其中一名合作者。

 

  “国家工程中心主任束鹏程当过西安交大副校长自不必说,副主任李连生也是大名鼎鼎,头上有六七顶帽子。国家给了他们那么多资金、那么多荣誉,为什么还要偷呢?只要我活着,就要举报他们!”说这话时,陈永江明显提高了声音。

 

                   “科技进步奖”公示阶段露馅

 

  2009年5月26日,李连生、束鹏程以名誉侵权为由,分别起诉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等3人,要求对方公开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两原告精神抚慰金15万和12万元。

 

  7月31日,该案二次开庭,法庭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涉及专业技术,审判长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问是否申请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原告代理律师叶子丰称,西安交大学术委员会对此事已有定性,请求法院调取该资料作为证据。

 

  被告陈永江则认为,自己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告造假。

 

  审判长宣布休庭,第三次开庭时间待定。

 

  需要说明的是,两次开庭,原告李连生、束鹏程均未到庭。

 

  陈永江等6教授举报李连生说来有点偶然

 

  那是2007年底,西安交大校园有线电视播放了一条消息,说本校几项科研成果获教育部科技进步奖,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其中有一项获得一等奖是:“往复式压缩机及其系统的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

 

  该项目第一完成人为李连生教授。

 

  压缩机与普通人生活密切,家用电器中如空调器、冰箱等离不开小型压缩机,大型压缩机则广泛用于化工、石化、空气分离装置等行业,而在化肥厂中大型、多级压缩、氮氢气压缩机则是制造合成氨(化肥的原材料)的心脏设备。

 

  杨绍侃教授找来李连生申报该奖项的材料,复印后交给压缩机教研室的郁永章、陈永江、林梅、冯全科、屈宗长等几名教授。

 

  当看到李连生报奖材料中第20页“针对(压缩机)机身分体铸造再组合的工艺常常出现的不同轴现象等,本成果研究了机身的特点,在设计优化的前提下,通过铸造工艺的改进,开发出机身整体铸造技术”一段时,6教授认为这是造假,他们很快向学校进行了口头举报。

 

  为了证明李连生造假,陈永江拿出几家生产、使用压缩机的企业出具的书证。四川大川压缩机有限公司在一份附带图纸的证明上写道:“‘机身的整体铸造’技术我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即已解决,国内并无‘分体制造机身再螺栓连接’的这种相对落后的技术。”

 

  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公司、新疆新化化肥有限公司也证明,“机身的整体铸造”的压缩机完成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且至今运行平稳。

 

  在陈永江看来,李连生“造假”有一个套路:“他们首先给我国压缩机铸造技术强加一个并不存在的缺陷,然后把自己的侵吞打扮成解民倒悬的英雄行为,并且冠以研究了什么,终于开发出新成果。”

 

  在西安交大内部,也有学者认为陈永江等人举报的问题,反映出申报奖项者见识有限、申报成果不具备先进性等问题,有“业绩造假”嫌疑,但与学术造假并不完全相同。

 

                  净利润1100万与净亏损528万

 

  陈永江等人的打假,从2007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入手,但很快又牵扯到李连生等人在2005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一项科研成果——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及若干关键技术。

 

  西安交大国家工程中心一份报告声称,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及若干关键技术投入企业,预计建成3年后,每年可为陕西省产生净利润1100万元。

 

  1998年5月7日,一家专门为把“涡旋式空调压缩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企业——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公司由陕西省政府组织陕西华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高技术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陕西三金科工贸有限公司出资2800万元,其中西安交大国家工程中心技术成果折价400万元以无形资产入股。

 

  2004年,相关部门再投入资金1700万元,泰德压缩机公司的资本金最终增加为4500万元。

 

  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档案资料显示,泰德压缩机公司成立后直至2000年,公司没有生产。2001年,泰德压缩机公司开始生产销售,当年实际产值468万元,亏损148万元。

 

  从2002年到2005年,泰德压缩机公司连年亏损,最低年亏损273万元,最高年亏损528万元。

 

  2005年年底泰德压缩机公司被迫改组。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2005年11月30日,泰德压缩机公司的净资产为868.50万元。其中属于无形资产的专有技术“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和“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的设计和生产工艺,考虑到这两个产品“因技术设计和规模原因均已停产,故按零值评估”。

 

  也就是这一年,“涡旋式空调压缩机”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一名自称交大校友的网友在陈永江的博客上留言:“在学校时,就对他们搞的项目有所怀疑,李搞的涡旋压缩机就在我的实验室旁边,一开机就活蹦乱跳,还能获奖?”

 

  2009年7月30日,记者就“涡旋式空调压缩机”设计和生产工艺在投入生产后的实际情况,采访了原泰德公司副总经理付德俊。

 

  付德俊是出资人陕西华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派往泰德公司的管理者,他表示自己现已退休,不愿意多谈此事。

 

  当问到涡旋式空调压缩机技术“是否先进、好不好”时,付德俊说:“肯定不好!如果好,不就继续生产了吗?”

 

                                 造假嫌疑人被从轻发落?

 

  “全国中型化肥厂的所有国产与进口的大型压缩机,我都像熟悉我的孩子般对它们了如指掌。因此,别人盗窃他人、他厂、他国大型往复式压缩机上的先进结构,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从2007年12月开始,陈永江等6人开始举报,先后经历了向学校内部口头举报、应学校要求于2008年1月2日正式向学校递交书面举报材料、通过个人博客公开举报等几个阶段。

 

  2008年2月26日,陈永江等6人向学校递交书面举报材料54天后,由一名副校长牵头的校方代表正式与举报人见面。

 

  据陈永江讲,校方谈话的内容大致包括5点:现在高校学术腐败普遍;西安交大地处内地,2007年科技排名在第16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珍惜和爱护学校的声望和排名,不要给搅黄了;6人举报的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学术问题,双方可以相互探讨,学校可从中调解;可以考虑把李连生获奖的成果给6人分享一点;学校领导被6人搅得日夜不安,如果有人现在提出“退出”还为时未晚;建议6人好好学习法律,准备应对李连生起诉。

 

  2008年3月17日,陈永江等人向学校领导人呈递的第一封举报信,出现在了以学术打假著称的“新语丝”网站,并很快被多家网站转载。

 

  陈永江接受采访时说:“新语丝网站公开我们的举报信后,有人在网上发动了匿名攻击漫骂。好在科学网同意我们以实名制开博客,我们才有阵地说明真相,澄清是非。”

 

  从2009年3月9日开博到7月27日,陈永江一共写了52篇文章,有四十多篇在举报或评论李连生等人造假,博客访问量超过11万人次。

 

  2009年3月27日,西安交大学术委员会专门就陈永江等人举报的问题开会,让举报者与李连生背靠背向学校学术委员会作陈述。杨绍侃教授率先发言,他讲了13分钟后被主持人提示停止。此后,陈永江发言17分钟。举报一方讲完后全部退场,由李连生向学术委员会委员辩护,时间也是30分钟。

 

  双方发言结束,学术委员会委员开始投票表决,但表决结果没有公开。

 

  据举报人讲,当天学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玉华给他们电话通报,到场的投票人共有20位,其中9票弃权,6票支持举报人,5票支持李连生继续报奖。但李连生的一份书面材料则表示,是5票支持举报人,6票支持他本人。

 

  李连生等人申报的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至今没有下文。

 

  2009年4月22日,西安交大派出的代表再次与6名举报人见面。

 

  记者经多方了解得知,这次谈话主要围绕如何处理李连生的问题。此后,李连生不再担任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

 

  也有西安交大的同事、同学劝陈永江等人“得饶人处且饶人”,但均被回绝。他们给西安交大党委的公开信要求,应将李连生清除出教师队伍。

 

  7月2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西安交通大学时,一名校长助理表示,李连生的问题已经处理过了。“当前申报科技成果造假具有一定普遍性,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奖项脱离实际为评奖而评奖,搞得像‘矮子里拔将军’;另外一个原因由官员或者外行评价科技成果,出现水分太大的问题也就不奇怪了!”西安交大一名要求匿名的教授说。

 

                           束鹏程:我们对技术有改进

 

  7月27日,西安交大宣传部办公室,当记者拨通国家工程中心的电话预约采访束鹏程时,束称自己很忙,不能当面接受采访。

 

  以下是电话采访内容:记者:我们看到,李连生和您申报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时提到的那个大型“4M50、4M80型新氢气压缩机”,早在1998年、2001年已经开发成功并获奖,获奖人是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的王瑞森。怎么看待你们2007年的申报?

 

  束鹏程(以下简称束):我们有改进,技术如果一直不动,怎么进步?国家也是鼓励(改进)的李连生、束鹏程等人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往复式压缩机及其系统的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申报书中写道:“4M50、4M80系列氢气压缩机的开发成功,结束了我国大型氢气压缩机长期依赖进口的历史”———记者注)。

 

  记者:你个人在这个项目中排名第几?

 

  束:第三名。这是一个集体项目,还有其他多人参与。

 

  记者:陈永江说他是你的老师,当年你上他的《压缩机》课时,得过5分(满分),他一直把你当做楷模教育其他后学呢,真有此事?

 

  束:他是教过我,其他无据可查。

 

  记者:在你印象中,陈永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束:你在网上可以看到,他有很多官司。

 

  记者:他在压缩机领域的学术水平如何?

 

  束:他是在副教授岗位上退休的,是提前退休。

 

  记者:你们的官司公开后,你有没有压力?

 

  束:没有压力。报纸说啥的都有,让法庭主持公道吧。

 

  记者:你的同事、下属、亲戚、朋友怎么看待这件事?

 

  束:有打电话问候的,有打抱不平的。

 

  记者:李连生教授呢,他和您怎么说?

 

  记者:李连生教授呢,他和您怎么说?

 

  束:他出国了,到美国开一个学术会议……(电话突然中断,再打时无人接听)。

 

                      陈永江:人格要靠自己维护

 

  在西安交大采访时,不少老师称他们现在弄不清究竟是谁在告谁。有的老师反问记者,陈永江等6人是否与李连生之间存在利益纠葛。以下是记者和陈永江的对话:

 

  记者:李连生在起诉状中说,你把他丑化为 “硕鼠盗贼、”“无所不偷”,你觉得这些语言,有没有可能让你们承担一些法律责任?

 

  陈永江(以下简称陈):我们认为人民法院不会让我们承担的。人格没有世袭制,要靠自己维护。如果自己行得端、走得正,任何人都无法诋毁这样的人。一个人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如果有侮辱,首先是他自己侮辱了自己。

 

  记者:不用小偷、骗子这类词也能说清楚事情吧?

 

  陈:那就是说,我看见别人偷东西不能喊小偷,而只能说“你是个把别人的钱放进自己口袋里的人”。这样用词是不是过于迂腐了?我用的这些名词、形容词均属于规范的汉语文字,比较恰当地反映了客观事实,对造假者的评价没有超出其应有的社会评价。

 

  记者:束鹏程说你们几人举报是因为利益,还称你给温州固耐压缩机公司(李连生合作单位)打电话,要和他们合作。有这事吗?

 

  陈:郁永章老师帮助的浙江温州强盛化工公司的产品,是给出租车提供天然气的小型加气站用压缩机,功率为几百千瓦;温州固耐公司生产的,是较大型的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功率在2500千瓦以上。两家生产的产品类型不同,而且用于不同的用户,根本不存在竞争。

 

  至于我自己40年来合作的对象,都是国内有名的、厂龄多在四五十年的大型压缩机制造厂,以及全国55家大型化肥企业,我根本不会和温州固耐公司合作!

 

  现在,弄虚作假者以“利益之争”、“别有用心”的说法,有意转移公众视线,企图混淆是非、逃脱责任,请大家一定擦亮眼睛。

 

 

   

西安交大长江学者“造假”再调查

科技成果鉴定只是走过场

    本报记者 郝建国

 (原载《华商报》2009年8月19日)

 

      摘要西安交大6教授举报“长江学者”李连生造假又爆出猛料——李连生撰写的“国际上第一本《涡旋压缩机》专著”,被指剽窃日本学者著作。

     与此同时,一位曾经参与李连生科技成果鉴定的工程师“良心发现”,称所谓鉴定只是“走过场”,结论都是提前打印好的——

 

     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李连生教授由行业专家变成公众人物,与一起正在审理中的因“举报造假”引发名誉侵权纠纷的案件有关。

 

    李连生是这起案件的原告,被告是他的同事、老师和前辈。案由是3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上揭发、批评李连生等人“造假”,原告认为这些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事实上,揭发李连生造假的共有6名教授,除3被告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教授外,还有冯全科、屈宗长和林梅教授。他们都是西安交大长期从事压缩机相关领域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其中4人已退休。

 

    6人发现,李连生除了涉嫌“科技成果造假”外,还存在“剽窃”他人著作的学术不端行为。

 

                  “国际上第一本”专著被指剽窃

 

   李连生剽窃的问题与黄庆如出一辙,都是把别人的基本理论搬到自己的书里却不注明出处。”8月11日,在西安交通大学工程馆办公室,冯全科教授指着一本名为《涡旋压缩机》的书对本报记者说。

 

    黄庆现为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因其博士论文中的一章引用经济学家杨小凯的著作而未注明,被本校教授举报“剽窃”。

 

    换一种温和的说法,“剽窃”也叫“抄袭”。美国现代语言联合会《论文作者手册》对剽窃(或抄袭)的定义是:“在你的写作中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表述而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这包括逐字复述、复制他人的写作,或使用不属于你自己的观点而没有给出恰当的引用。”

 

    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投票认定,黄庆“抄袭”成立,学校据此取消其管理学博士学位,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

 

    黄庆事件成为本年度高校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动真格的标志。

 

    今年以来,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被曝光现象呈井喷态势,他们中既有院士候选人、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这样集行政权力与学术光环于一身的大人物,也涉及像北京大学、浙江大学这样的名校。

 

    香港一家媒体发表评论称:“内地学术腐败愈来愈严重,被揭露的沽名钓誉之徒层次亦愈来愈高”。

 

    署名“李连生著”的《涡旋压缩机》一书,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是1998年3月。

 

    陈永江等6教授举报称,李连生的《涡旋压缩机》一书共有40处涉嫌抄袭,其基本原理、公式、图表甚至文字表述,主要来自日本学者森下悦生此前发表的一篇论文。

 

    郁永章所说的森下悦生等人的论文题为《涡旋压缩机的几何理论》,其汉译文发表于《流体机械》(后改名为《流体工程》)1985年第10期,译者是邓立文。

 

    涡旋压缩机在上世纪初由法国科学家发明,因其具有效率高、运转平稳等优势,目前广泛应用于柜式空调、汽车空调等领域。

 

    型线研究被认为是涡旋压缩机的核心技术。所谓“型线”,是指压缩机的关键部件造成什么样的“型”才能正常工作,这样的研究以几何学为基础,涉及大量图表和数学公式。

 

    日本学者森下悦生给出了涡旋压缩机的主要参数,在这一领域属于原创性研究,代表作即《涡旋压缩机的几何理论》。

 

    “李连生攫取日本学者的核心成果而不注明是引用,却在无关紧要的地方列出一大堆参考文献,以此说明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原创且意义重大,很容易蒙蔽没有从事过压缩机研究的人。”郁永章说。

 

    但李连生认为,自己所著《涡旋压缩机》,“按照当时机械工业出版社的要求进行了引用和标注,符合当时出版规范”,故不构成抄袭。

 

    “引用别人的研究成果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注明出处。李连生所著《涡旋压缩机》一书,无论在脚注、尾注还是文末的参考文献中,均未列出森下悦生的《涡旋压缩机的几何理论》,明显是抄袭。”郁永章反驳说。

 

    《涡旋压缩机》出版3年后,李连生申请长江学者。西安交大学术委员会在评价该书时称:“他(李连生)撰写的国际上第一本《涡旋压缩机》专著,成为研究此类问题的主要参考资料。”

 

    6教授认为,西安交大学术委员会的评价显然是受到了李连生影响——李连生在《涡旋压缩机》一书前言中写道:“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本专门论述涡旋压缩机基本原理及其专门技术的书籍。”

 

    8月18日,机械工业出版社机械分社社长季顺利认为,按照出版界通常规则,作者对作品“文责自负”。他表示,出版社将和李连生联系,如果确实存在剽窃,作者应该道歉,必要时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与“著”的微妙玄机

 

    被指“抄袭”的李连生教授出生于1962年,1998年被西安交大破格评为教授,2001年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每年获专项奖金10万元。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由教育部与香港爱国实业家李嘉诚先生共同筹资设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是学术界公认的顶尖人才,声誉仅次于院士。

 

    不知是否巧合,西安交大另一本关于涡旋压缩机的书,与李连生的书同年同月(1998年3月)出版——这本书叫《涡旋压缩机及其它涡旋机械》,作者是顾兆林、郁永章、冯诗愚等教授,出版单位为陕西科技出版社。

 

   “我们的书也参考了日本学者森下悦生等人的论文,但我们如实在参考文献中列出。署名的时候,考虑到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独创,所以在作者姓名后面既没有用‘著’,也没有用‘编’。李连生胆子大,他的署名是‘李连生著’!” 8月8日,郁永章接受采访时说。

 

    李连生则认为,自己不存在造假。对于自己被冠以“硕鼠”、“盗贼”等称呼,他表示有些“想不通”。

 

    现行的作品署名方式通常有3种,即著、编和编著。一般认为,“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独创性相对要低一些;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很多教科书署名“编著”,即是为了避免误会。

 

    署名不同,学术价值评价自然也就不同。据介绍,高校在职称、奖项评定时,参编的作品和学术专著所占权重比例大不相同。特别是二级以上科研型和教学科研型教授,没有专著是很难评上的。

 

    在郁永章看来,中国的涡旋压缩机研究处在世界第三梯队,他参与编著的《涡旋压缩机及其它涡旋机械》那本书,也只是退休前的一个总结,自己并不觉得有特别尖端的独创性研究。

 

    学术界认为,“引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剽窃”,二者均属于学术不端,区别仅在于引用的数量以及是否涉及关键内容。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2004年6月通过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西南交大对黄庆的处理即参考了以上规定。

 

    黄庆自己申辩称:被举报“抄袭”的内容只占全文的7%;被举报抄袭的部分为“引用”,所以抄袭不成立。

 

    黄庆的辩护几乎是孤掌难鸣。2009年7月15日,西南交通大学通报:“黄庆的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性质较为严重。”

 

    西安交大6教授认为,《涡旋压缩机》是李连生当选长江学者的主要成果之一。如果这本书是抄袭,那么他成为长江学者就有“欺世盗名”之嫌,有关部门应该重新评价李连生的学术成就。

 

                            鉴定专家自揭“鉴定”内幕

 

    “看到报纸上披露长江学者‘科技成果造假’的事,我很痛苦。良心告诉我,我应该说真话。”8月8日,曾经参与李连生科技成果鉴定的一名高级工程师在他的办公室接受采访时,明确要求匿名。

 

    “科技成果造假”是指故意夸大科技成果的价(如虚报经济效益)或把他人的研究成果说成是自己的成果。

 

    用这名工程师的话说,他自己“一生没有离开过压缩机行业”。2001年和2005年,他应陕西省科技厅邀请,对西安交大李连生、束鹏程等人负责的涡旋压缩机进行了鉴定。他认为,现在的鉴定基本上是走过场,无法保证科技成果质量,应以实践的检验为最终结论。

 

    “9点到会,等领导讲完话,真正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两个多小时,那么厚的材料根本来不及仔细阅读、考察。大家都是熟人,最后就只有签字了——也不是明知虚假故意签字,当时主要是出于对交大这个牌子的信任、出于对教授的信任。”

 

    据这名工程师回忆,2005年的那一次鉴定,他和其他评委专门去过李连生以技术入股的泰德压缩机公司。当时,公司尽管不红火,但机器还在运转,在生产。当看到2005年泰德压缩机公司最终以亏损3631.5万元被迫改组的消息后,他称自己“难以入睡”。

 

    “压缩机不可能没有市场,我相信泰德公司负责人的话,这个项目搞不下去,说明有问题,几位教授批得太好了!”他认为,造假者最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自己的“鉴定”起了促成作用。

 

    “经济效益是评价科研成果最重要的指标,鉴定不是考察科研成果的惟一方法,具体的科研成果还是要靠生产实践检验。”这名工程师说。

 

    据介绍,现行科研成果鉴定,一般由研究者列出鉴定人名单,主要是本领域专家教授,组织鉴定的机构从这些名单中选出其中几人参加鉴定。这种“熟人鉴定”,必然导致鉴定结果公信力不高。

 

    “现在整个社会风气坏了。以前的鉴定会一般是3到7天,而且都要亲自调试机器。现在的主办方故意把会期压到半天,就是要走过场的,鉴定失去了真正意义。”他停顿了一下说,“鉴定结果都是事先打印好的。再说,人家把你请来,你说人家的东西不行,面子搁不住。”

 

    一名网友在科学网陈永江的博客上留言称:“过去,高校争取经费、奖项、荣誉时爱‘哭穷’,现在则主要靠‘显摆’和‘蒙骗’。”

 

    这里所说的“显摆”,就是靠学校的声誉和教授本人的名头影响官员决策;“蒙骗”,主要是通过吹嘘或夸大研究成果的价值引起官员或外行的重视。

 

    对于长江学者被指“造假”一事,西安交大校方出言谨慎。

 

    “在关心和维护学校声誉问题上,校方与举报者是一致的。问题在于怎样‘爱校’?是以诚信为本、实事求是维护‘学校声誉’,还是处处考虑小我——学校(甚至只关心自己的政绩)利益?对那些明显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是坚决处理,还是采取捂、盖、瞒、大化小、小化了等手法?如果是后者,结果只能是让学校信誉丧尽,贻害无穷。”学者李章铎认为,西安交大校方的立场,反映出如何爱校的问题。

 

    今年3月,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指出:“高校学风建设方面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他要求“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

 

    学术批评网主编杨玉圣教授认为,在惩处学术不端问题上,教育部应该有所作为。他说:“中国的公办大学是纳税人养的,教育部有权力、有责任、也有义务采取果断处置措施,把对学术不端‘零容忍’落到实处。”

 

    相关链接

 

    对“剽窃”的定义和处罚

 

     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的文件把论文剽窃分为5个层次,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一、未注明出处全文复制一篇论文,将导致在该文章记录中注明违规,并吊销违规者在IEEE刊物上的发表权利达5年。

 

    二、未注明出处大量复制(达一半的篇幅)一篇论文,处罚同上。

 

    三、未注明出处照搬句子、段落或插图,可能导致在该文章记录中注明违规,并且必须提交向原始作者的书面道歉以避免被吊销发表权利达3年。

 

    四、未注明出处不恰当地复述整页或整段内容(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或重排句子顺序),要求做出书面道歉以避免被吊销发表权利和可能在该文章记录中注明违规。

 

    五、注明出处复制一篇论文的很大一部分而没有清楚地表明谁做了或写了什么,要求书面道歉,并且必须修改论文以避免被吊销发表权利。

 

    美国政府机构对学术造假的处理

 

    在美国,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对学术造假进行调查,一旦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会指名道姓地公布结果,由学校、科研机构做出行政处理,如降级、开除等,政府部门会禁止其几年内申请政府资金或在政府委员会任职。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005年,美国原佛蒙特大学医学院教授波尔曼被发现在1992年到2002年期间,捏造数据申请获得290万美元资金。美国政府为此终身禁止他申请联邦政府科研基金和参与联邦政府项目,并提起刑事诉讼,波尔曼被判入狱1年零1天。

 

    最近,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科研诚信办公室宣布,阿拉巴马大学助理教授JuanLuisContreras的7篇论文伪造实验结果,禁止其在3年内申请政府科研资金和在政府委员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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