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认为最伟大的投资著作转载4:四项投资基本原则
(2010-07-26 2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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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经营企业的态度看待投资,则投资是需要高度智慧的。许多精明的企业家在华尔街大显身手,完全漠视所谓的稳健投资原则,而这些却是使他经营事业成功的原则,看到这种情形的确令人惊讶。然而,公司每一种有价证券最好先被视为特定企业的所有权或债权。如果有人试图通过证券的买卖而获利,他便是在经营属于自己的企业,他如果想成功,其经营就必须符合公认的商业原则。
第一项,也是最明显的原则是:“了解你在做什么——了解你的生意。”就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不要试图从证券买卖中获取“商业利润”——即正常利息与股息之外的超额报酬——除非你对于证券价值的了解,就如同你经营买卖或从事制造时,对商品价值所了解的程度。
第二项商业原则:“不要让其他人经营你的事业,除非(1)你能够钜细靡遗地监督其绩效,或(2)你有不寻常的强烈理由完全依赖他的品格与能力。”对投资者来说,这项原则将可以决定资金让其他人管理的条件。
第三项商业原则:“不可贸然地做生意——换言之,制造或买卖商品——除非经过周详的考量,认为该笔生意会产生合理的获利机会。尤其要避免获利有限而亏损甚大的生意。”对进取型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获利的操作不可依赖乐观的想法,而必须基于计算。对每一位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报酬非常有限时——如同先前所提及的传统债券与优先股——他必须确认其大部分本金将无严重亏损的风险。
第四项商业法则比较具有积极性:“必须有勇气运用知识与经验。如果你根据事实形成结论,如果你了解你的判断是稳健的,则依指示行动——虽然其他人的看法不同或迟疑。”(群众的见解与你的不同并不足以否定或肯定你的看法。你是正确的,因为你的资料与推理是正确的。)同理,在证券投资的领域中,除了充分的知识与老练的判断力,勇气是无尚的美德。
非常幸运地,对典型的投资者来说,其投资计划的成功并不必然需要具备上述条件——只要他将自己的野心局限在其能力范围,并且在防御型头的安全领域内从事活动。达成满意的投资绩效要比大多数人想象的容易;但要达成优异的绩效,多数人却低估了其困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