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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交警面向外卖平台送餐人员,发放《外卖小哥交通安全手册》(下称《手册》)。手册与驾照式样相似,申领人通过专项考试后获得。持证后,如果送餐人员因交通违章,需要现场接受处理,警方考虑到“赶时间送餐”的实际情况,可要求送餐员在一周时间内自行选择时间,“弹性受罚”。
网络订餐的火曝,催生了外卖小哥这样一个职业群体。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外卖小哥闯红灯、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的现象比较突出,相信很多人都是深有体会。媒体称他们为“马路杀手”,虽然略有夸张,但外卖小哥普遍不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较高,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这样一种现象,杭州交警部门从执法的角度进行制度探索,体现了精细化和专业化管理的一种努力,显然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从具体措施来看,似乎还有值得商榷的空间。比如申领人必须通过专项考试才能获得《手册》,而《手册》会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达到一定次数申领人就得“回炉”重新参加考试。这对于提高外卖小哥的守法意识无疑大有帮助,对此应该没有人会提出异议。我无法认同的是,外卖小哥交通违法之后居然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弹性受罚”。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是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本身是刚性的,容不得讨价还价。弹性受罚看上去很人性化,实则是对法律法规的打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所有人都是现场受罚,只有外卖小哥是例外,那么一方面对其他人不公平,损害法律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会留下制度“后门”。外卖小哥因为工作原因需要赶时间,可以“弹性受罚”,那些上班快迟到的、接送孩子的、遭遇堵车的人,同样也可以说出一大堆理由,为何不能网开一面?
“弹性受罚”当然不等同于不受罚,但是现场受罚和自由选择时间“弹性受罚”,在执法效果上却是天壤之别。外卖小哥骑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力度一般都比较轻微,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批评教育。现场受罚的意义,不仅在于及时纠正错误行为,更在于以这种“面对面”的方式来强化违法者的内心愧疚感。而“弹性处罚”只重视形式不重实质,恰恰是对后者的弱化。
交通执法不是不可以创新,但是不能轻易地突破执法的底线,这个底线就是,除了不可抗力,执法尺度应该是稳定的和统一的,不因客观因素而改变。谁都知道,外卖小哥风里来雨里去,挣点钱不容易,他们的时间与收入紧密相连,但这不能成为降低执法尺度的正当理由。规则面前不能宽泛地讲同情心和理解万岁,强势者不能随意践踏规则,弱势者同样要受到规则的约束。
外卖小哥成为交通违法的高发群体,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恶劣的职业环境以及外卖平台的低质化管理。大多数外卖小哥都和快递小哥一样,没有五险一金,工作也缺乏稳定性,更谈不上职业尊严和归属感,所以他们只能抱着多挣一点是一点的心态,不太会有长久的职业规划。而外卖平台的一些内部管理规定,也完全以利益为导向,比如不分情况,只要超时或者有投诉就扣钱,显然也不科学,不可能培养出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职业形象。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亟待改变行业规范和生态,而非执法尺度。
http://news.sohu.com/20170425/n4905970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