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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关于顺丰快递员被打的视频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引发强烈关注。针对快递员因与一辆京牌轿车发生剐蹭被打耳光一事,有网友在微博上上传了王卫的朋友圈截图,在截图中,顺丰总裁王卫声明表示,“如果这事不追究到底,我不再配做顺丰总裁!”(《北京晚报》4月18日)
此事的最新进展是,警方已介入调查。打人者委托家属通过媒体向被打快递小哥致歉,并表示十分后悔,愿配合警方调查。不知道打人者的道歉与顺丰方面“决不罢休”的强硬态度有无直接的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顺丰总裁王卫这番声明,赢得了网友的一片赞誉之声,也让公众对顺丰这家原本就很知名的快递公司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如果打人者已经道歉,并且没有被网友扒出什么显赫背景的话,那么此事大概也就告一段落了,双方各退一步,然后握手言和。警方乐意以调解结案,网友也因为没有“看点”而散去。这就是网络时代的特点,公共事件会因为舆论关注度高而从小事变得大事,也会因为舆论风向的转移迅速从大事变成小事,事件本身的性质倒变得无关紧要了。
这显然不是好的处理方式,或者说这正是此类暴力事件频发的原因所在。打人的成本太低,认个错道个歉就能解决问题,这是对暴力冲动的最大诱惑。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两者的界限不容模糊。以此事为例,出手打人乃至把人打伤,事实上已经够成故意伤害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一个处处讲人情的社会,我们习惯于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法律问题道德化,并视之为社会的宽容。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为什么在此类暴力事件中,受害者往往是处于社会底线的边缘群体或弱势者?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弱小,缺乏对抗和反击的能力,对他们施暴的风险很低。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相对孤立,没有自己明确的利益代言人。环卫工人被打了,从来没见环卫局出来讨说法,中学生被打了,也从来没见学校出来说句话,流浪汉被打了,如果不是性质太恶低劣被网友拍下来发到网上,更是无人说话。弱势者之所以容易受到伤害,是因为法律的救济成本太高,而作为社会中间层的企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又是松散而自利的,缺乏应有的弹性,不能对他们起到保护的作用,他们事实上是被社会孤立了。
“如果这事不追究到底,我不配再做顺丰总裁”,这不是“霸道总裁”个人形象的展示,而是企业责任感的最好体现。企业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员工受伤害就意味着企业受伤害,因而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撑起权利保护伞。推而广之,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个组织,都应该成为个体的利益代言人。再强大的个体其实都是弱小的,再弱小的组织都是强大的,只有当个体不再是碎片化、原子化生存的时候,这个社会才是有温度和低风险的。
http://news.163.com/16/0418/15/BKUNTCNS00011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