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夺命快递”背后的制度毒源
(2013-12-22 23:02:25)11月29日上午,山东省广饶县居民刘兴亮收到一件散发着异味的快递,当晚10点多,他在医院永远闭上了双眼。在此前后,两位山东其他地方的网购客和山东潍坊圆通快递下属公司7名员工也先后染病入院。事后查明,这个"夺命快递"是在投寄过程中受到了污染。(《新快报》12月22日)
快递夺命,一死九伤,令人不寒而栗。快递业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朝阳型行业,对无数中国人来说,网络购物、收取快递,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快递中隐含着致命的危险,甚至成为杀人凶手,就相当于很多人都被置于无法预测的巨大风险之中。
“夺命快递”击倒的不仅仅是一个刘兴亮,更是整个快递行业的制度防线。我国早就要求快递实名制,为此,邮政部门特别针对快递行业制定了收寄验视制度,也就是说寄件人需要能够证明其所寄物品不属于违禁物品。但从现实来看,收寄验视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事实上沦为了“出事之后才被发现”的花瓶制度。
被漠视的除了监管制度,还有企业的良知和公共安全。早在28日晚,涉事快递公司就已经发生员工中毒事件。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危险信号,然而涉事企业不仅没有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而只是对疑似问题快件进行了隔离,并将大多数被污染快递发出,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涉事快递公司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对突发事件的拙劣处理,暴露出企业整个管理体制的不堪,这无疑是最让人不可容忍之处。
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曾经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该法则指出:
随着快递业的高歌猛进,一些行业恶习和弊端也渐次浮出水面,从拖延送货到监守自盗,从暴力筛检到入室抢劫,从快递员月薪达万元到快递员累死送货途中……这大概就是快递业的一种缩影,表面看风光无限,实则内在已经千疮百孔。
“夺命快递”事件发生后,按照法律规定,相关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都将面临处罚。然而仅此是远远不够的。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最根本的还是要对快递业进行彻底的整饬。快递业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同时也是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在这种内在冲突之下,为了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地抢到更多的客户,而不择手段地进行恶性竞争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市场准入,严格考核企业资质,建立退出机制,倒逼企业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应加强主动性,唤醒那些沉睡的制度,不能让快递业游离于监管的视线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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