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质疑政府官员背景的权利
(2013-01-22 2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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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因在论坛上发帖称当地一名女干部,此前是选美比赛获奖者,并质疑其成为公务员背后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网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称,该女干部伍娟为市委秘书组秘书,也确实是当地“月季花小姐”选美获奖者,但考上公务员通过正规渠道,“作风正派”,段小文被拘因为诽谤。(《南方都市报》1月22日)
实事求是地说,段小文所发网帖确实有措词不当之处,譬如使用了“幕后推手”一词。但以“诽谤他人”的理由对其处以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显然有失公正。一者,“诽谤他人”需以“捏造事实”为前提,但段小文的网帖总共才一百多字,并且通篇都是质疑的口气,并无确切的事实,二者,并非所有诽谤他人的行为都构成违法,而只有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才构成违法。此事件中,段小文所发的网帖在一天时间内很快就被删除,显然不符合“造成严重后果”这一要件。
更重要的是,警方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程度瑕疵。段小文的网帖发于1月8日早上11时,而行政处罚决定于的落款时间为1月9日。也就是说,在短短一天时间内,警方不仅查清了伍娟从选美小姐到人民教师再到市委秘书的任职情况,而且证实了伍娟“没有作风问题”,这速度未免太快了些?再者,正如段小文所质疑的,诽谤系民事自诉案,伍娟本人没有报案,警方便不能介入,为何拘留决定书上的报案人为外宣办?警方回应称,因为伍娟不懂程序,所以先告诉了外宣办,她本人之后有到公安机关报案。这个解释显然无法自圆其说。
每个公民都有质疑官员背景的权利。表面看,段小文质疑的是伍娟本人的升职经历,但实际上指向的是当地选拔任用干部的公正性。在公务员招聘、官员选拔层面屡出丑闻的现实下,这样的质疑应当受到鼓励而非打压。不可否认,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质疑官员背景也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但需认识到,由于普通公民对政府选拔任用官员的知情权非常有限,也没有太多可以利用的资源,因此难以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瑕疵,警方对此应持一种适当容忍的立场。本质而言,每一个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都属于广义上的“公众人物”,当遵循“主观恶意”的原则,即只要举报人没有明显恶意,就应视为一种合法行为。
但从现实来看,无论是警方还是官方,对于公民质疑公职人员背景的事显然还是有些过敏甚至过激。又是删帖,又是宣传部门越俎代庖进行举报,又是拘留所领导给段小文500元钱,“说是市里的意思”,这种种让人浮想连翩的作为,显然是不明智的,不仅无法打消公众的质疑,反而会形成更大的误会。伍娟从选美小姐到人民教师再到政府公务员的任职经历,不能说离奇但至少有些另类,想必当地不会只有段小文一个人会质疑。如果当地不是进行打压,而是以段小文的网帖为契机,以最大的信息公开,迅速公布伍娟的升职情况及背景,岂不效果最好?要知道,公民有质疑官员背景的权利,政府部门也有公民质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