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央视联合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呼吁消除社会歧视,为“老年痴呆”正名。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表示,老年痴呆症规范名称是“阿尔茨海默病”,但由于这个名字相对专业,普及推广还需要一个过渡。国内已有专业机构启动了申请更名工作。(《新京报》10月11日)
老年痴呆症该不该更名更为规范的“阿尔茨海默病”,其实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一般意义上说,“痴呆”是个贬义词,用以指称一个群体,无疑带有很明显的歧视意味。然而从医学角度看,“老年痴呆”其实只是对一种病理现象的客观描述,其本身是中性的,并没有太多的歧视色彩。换句话说,“老年痴呆”究竟有没有歧视,完全取决于特定的语境,譬如吵架时骂别人“老年痴呆”就是一种歧视,而医生开出的诊断书上出现的“老年痴呆”就没有歧视。
不管“老年痴呆”最终有没有更名,这个议题的提出都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较真于一个公众已经耳熟能详的医学名词,一方面有助于净化我们的公共表达,提升尊重他人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全社会关注和重视这样一个被长期漠视的弱势群体。不过在笔者看来,就算有歧视,“老年痴呆”真正歧视的也是人而非症,如果更名能给这个群体带来实质性的帮助,能改善他们的生存境况和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那么更名才有价值,反之,如果只是换一种说法,那么更名的意义将非常有限。
由“老年痴呆症”,不由想到“农民工”,一直以来,这也是一个被认为带有明显歧视性意味的称谓。因此,不少城市开始给“农民工”正名,有称“新市民”,有称“外来劳动者”。然而称谓的改变,似乎带来的其他改变仍不够多,他们讨薪有人依然要靠作秀,他们的子女入学依然不能在异地参加高考,他们在很多方面依然不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同等的待遇……显而易见,称谓只是表,而称谓背后所附着的医疗、教育等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才是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根据我国部分地区调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为4.2%。可想而知,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而这些老年人之所以会患上“老年痴呆症”,生理上的原因是一方面,其他一些因素也不能忽视。譬如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很多年轻人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倾向于到大城市工作,出于生活压力、成本等条件制约,无瑕尽孝赡养父母,以至老人陷入情感孤独,久孤成病;譬如老年人的文化娱乐设施及场所缺乏……,还有部分老年人的社会福利保障不足等。
确切地说,“老年痴呆症”不仅是一种医学上的病症,而更像一种社会病。当务之急,应是多做一切有建设性的实质性工作,譬如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加大对这方面的医疗投入,引导公众如何帮助老年人。某种意义上说,通俗易懂的“老年痴呆症”,或许比过于学术化的“阿尔茨海默病”更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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