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安排干部任前公示”被指心虚冤不冤
(2012-10-09 1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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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9月30日,国庆长假首日,隶属湖南衡阳的耒阳市在耒阳党建网上,贴出51位干部的任职公示公告,称将在9月29日至10月5日受理举报,由于恰逢国庆假期,这一公示的时间安排被指“心虚”。不过,耒阳市委组织部确实有人值班,接受公众举报,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拟任职干部9月29日刚走完程序,而换届选举日早已确定,为不影响换届选举,只好在这几天公示。(《南方都市报》10月8日)
中组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虽未提及干部任前公示是否需在工作日,但是明确指出,“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干部任前公示放在假期本身并不违规,但是既不利于“群众反映意见”,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毫无疑问是存在程序瑕疵的。
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应称,今年是换届选举年,耒阳的换届选举日已确定,而“研究好的干部”刚走完推荐、考察等程序,9月29日经组织部常务会议通过。因时间紧张,“不公示肯定不行”。为此,工作人员还轮流加班接受举报。可以看到,组织部门将干部任前公示安排在假期,有一定的特殊原因,并且做了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但其实问题恰恰出于这里,干部任前公示究竟仅仅是为了过一道象征性的组织程序,还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接受民意监督,确保干部选任的公信力?
答案不言自明。也许此次公示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一切操作都很规范,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意中暴露了一个真相:任前公示在干部选任制度流程中的边缘化。国庆是法定节假日,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怎么就“没有办法,就是碰到这个假期了”呢?为了避免影响换届选举日程,把干部任前公示在几乎很少有人关注的假期,是否又意味着,为了所谓的“组织工作”,可以牺牲民意和公示的效果?
组织部门可以做出一幅“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架式,但公众却可以对“节假日干部任前公示”提出合理质疑。一方面,我们的干部选任领域频出现“萝卜招聘”、“带病提拔”等丑闻,这说明制度层面包括监督体系存在着某些普遍性的问题,而民意监督则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纠偏力量,事实也证明,不少问题选拔都是在民意的挑刺下被发现的;另一方面,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下,普通公众对干部任用方面的知情权非常有限,没有能力也无须单靠自身的力量去辩别事实的真伪,因此只能通过官方公布的信息,并就其中的可疑之处和程序瑕疵提出质疑,从而倒逼政府部门做出回应。这其实是很正常的舆论监督,耒阳市的组织部门不必因为被指“心虚”而感到委屈。
不仅是干部任前公示,一切政府信息和政府行为都要经得起质疑。而要经得起质疑,首先得习惯被质疑,把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质疑当成一种常态。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在质疑声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有政府官员说,“怎么做都错”,与其说这是在抱怨,不如说是在撒娇。艺无止境,政府工作就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艺术,永远不可能完美无缺,有批评和质疑再正常不过,更不要说就当下而言,一些政府部门还会经常犯一些很低级的错误。就拿干部任前公示而言,明知这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公众对此会格外敏感,还偏偏要留下“破绽”,这能怪谁?事实上,如果组织部门考虑再周到一些,真正尊重民意,这一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