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无需政府代管
(2012-08-22 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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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得知,截至今年6月30日,北京市累计归集维修资金314.93亿元;上海市累计归集超过290亿元;深圳67亿元、广州58亿元、哈尔滨12亿元、合肥42亿元、长沙80亿元……仅记者能够查到公开资料的17个城市的数据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但很少有业主清楚,这项和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钱,应该如何使用,如何查询,如何监管?(《中国青年报》8月22日)
高达千亿元的住房维修金,使用率却低得可怜。据公开的资料显示,国内大多数城市已使用的维修资金只占归集总额的不到1%。身为业主,相信很多人都这样一种感受:住房维修基金作为一项收房时强制性收取的费用,事实上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
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率过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主体缺位。住房维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主要由物业公司来负责。但现实中,由于大多数物业公司并且独立经营的主体,而是开发商的下属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方面没有经验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他们缺少去为业主维权的利益冲动。二是程序非常繁琐,据了解,申请住房维修基金的流程共达9步之分,是一项极为浩大的工程,能够成功申请几乎就像是中大彩一样幸运。即便所有的手续都办齐了,也不意味着能申请到资金,如果遇到打官腔的政府人员,照样得吃闭门羹。
这里存在两个悖论。一个悖论是,业主既然交了住房维修金,为何在有维修需求时要在制度和流程上设置如此多的障碍,让业主可望而不可及?而假如业主确实只有1%的维修需求,那么收取高达千亿的维修金究竟有没有意义?另一个悖论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从道理上说,住房维修基金动辄上千万甚至过亿,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代管显得更安全也更有效率。问题并不出在代管本身,而是出于管理的不透明,不透明又导致了监督的不到位。不公开的住房维修基金衍生出各种“糊涂账”:譬如收益问题,开发商挪用的问题,福州、深圳等多地还曾陆续出现维修资金被侵吞的案例。显而易见,由于真正的主人——业主失去了对这笔资金的控制,住房维修基金事实上已经严重变质,成了利益相关者眼中的一块不占白不占的“肥肉”。
在房价高企的现实下,包括住房维修基金在内的各种收费,对许多民众来说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一身烂账的住房维修基金,现在到了正本清源的时候了。一是作为业主,我们有权利要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开相关信息,譬如这些年来的收益情况,使用情况,二是从制度层面考量,在使用率只有1%的情况下,这笔钱还有没有收的必要,收费比例是否需要适当调整,管理模式是否需要改进,最重要的一点是,既然行政主管部门管得并不好,那么是否可以考虑,由业主委员会来直接管理这笔基金?无数事实都已经证明,只有自己管理自己的钱财才最符合经济理性,政府管得过多过宽并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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