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灾后重建应以零容忍保障零瑕疵

(2012-04-02 16:51:10)
标签:

杂谈

吴龙贵
   
    3月30日,审计署发布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结果公告称,截至2011年10月底,青海省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99.32亿元,拨付48.29亿元,结余51.03亿元。审计中还发现了2.78亿元建设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部分项目施工质量未达标等问题。(审计署网站3月30日)

    对于这个审计结果,坊间大致有两种评价。一种比较的乐观,认为灾后重建工作千头万绪,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再加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为316.5亿元,在任务重、时间紧的复杂形势下,管理工作出现一些失误或者瑕疵,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在所3月30日,审计署发布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结果公告称,截至2011年10月底,青海省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99.32亿元,拨付48.29亿元,结余51.03亿元。审计中还发现了2.78亿元建设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部分项目施工质量未达标等问题。(审计署网站3月30日)

    对于这个审计结果,坊间大致有两种评价。一种比较的乐观,认为灾后重建工作千头万绪,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再加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为316.5亿元,在任务重、时间紧的复杂形势下,管理工作出现一些失误或者瑕疵,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在所难免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灾后重建工作关系到灾区尽快恢复生产以及民众的安居乐业,而且灾后重建资金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民众的爱心捐款,每一分每一厘凝聚着民众期待的目光,理所当然地要用到刀刃上,因而必须遵循更为苛刻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灾后重建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不禁让人感到担忧和失望。
    由此而带来的一个问题是:灾后重建究竟能不能做到零瑕疵?
    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审计署公告的审计结果中,玉树灾后重建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达18个之多,但事实上,几乎所有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甚至应当避免的。譬如一些重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甚至有一些项目被迫延迟开工,其实质就是因为行政效率低下,而非其他原因,譬如2011年7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该厅玉树灾后重建资金专户中列支“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玉树灾后重建成果展制作费”17万元,虽然钱不多,却也充分表明即便在灾后重建的特殊情况下,一些政府部门似乎也没有改掉好大喜功的老毛病;而2.78亿元建设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放在灾后重建急需资金的背景下,则尤其让人无法理解,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环节,显然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
    事实证明,如果每一个部门都能做到尽职尽责,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灾后重建工作完全可以做到零瑕疵。可以佐证的是,经审计署指出和督促后,上述问题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整改。
    为什么能够做到零瑕疵而没有做到呢?原因仍然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找到。一方面,地方政府缺乏自我审查、自我监督的意识。灾后重建涉及庞大的资金管理,当然离不开包括审计署在内的方方面面各种途径的监督,但最有力有效的监督,只能是主导重建工作的地方政府的自我监督。外在监督毕竟相对滞后,而地方政府的自我监督与重建工作同步进行,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审计署的跟踪审计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审计职能,固然让人欣慰,但也意味着,这仅仅是一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督,巨大的损失已经造成。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缺乏一种“零容忍”的制度环境。灾后重建出现了这么多问题,究竟是怎么处理的?报告中仅一句话,“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对个别违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至于怎么重视怎么整改,哪些部门哪些人被没查处了,公众一无所知。显然,这一含糊其辞的表态,不仅没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也起不到警示和威慑的效果。然而灾后重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保证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呢?难免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灾后重建工作关系到灾区尽快恢复生产以及民众的安居乐业,而且灾后重建资金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民众的爱心捐款,每一分每一厘凝聚着民众期待的目光,理所当然地要用到刀刃上,因而必须遵循更为苛刻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灾后重建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不禁让人感到担忧和失望。
    由此而带来的一个问题是:灾后重建究竟能不能做到零瑕疵?
    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审计署公告的审计结果中,玉树灾后重建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达18个之多,但事实上,几乎所有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甚至应当避免的。譬如一些重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甚至有一些项目被迫延迟开工,其实质就是因为行政效率低下,而非其他原因,譬如2011年7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该厅玉树灾后重建资金专户中列支“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玉树灾后重建成果展制作费”17万元,虽然钱不多,却也充分表明即便在灾后重建的特殊情况下,一些政府部门似乎也没有改掉好大喜功的老毛病;而2.78亿元建设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放在灾后重建急需资金的背景下,则尤其让人无法理解,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环节,显然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
    事实证明,如果每一个部门都能做到尽职尽责,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灾后重建工作完全可以做到零瑕疵。可以佐证的是,经审计署指出和督促后,上述问题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整改。
    为什么能够做到零瑕疵而没有做到呢?原因仍然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找到。一方面,地方政府缺乏自我审查、自我监督的意识。灾后重建涉及庞大的资金管理,当然离不开包括审计署在内的方方面面各种途径的监督,但最有力有效的监督,只能是主导重建工作的地方政府的自我监督。外在监督毕竟相对滞后,而地方政府的自我监督与重建工作同步进行,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审计署的跟踪审计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审计职能,固然让人欣慰,但也意味着,这仅仅是一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督,巨大的损失已经造成。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缺乏一种“零容忍”的制度环境。灾后重建出现了这么多问题,究竟是怎么处理的?报告中仅一句话,“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对个别违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至于怎么重视怎么整改,哪些部门哪些人被没查处了,公众一无所知。显然,这一含糊其辞的表态,不仅没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也起不到警示和威慑的效果。然而灾后重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保证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