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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如何才能担得起“共和国长子”的美誉

(2011-03-13 0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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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国企盈利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根据规定,部分央企须上缴利润5%—10%的红利,据统计去年共上缴红利440亿元。专家表示国企利润应纳入公共财政,让全民共享。(《人民日报》2月21日

 

 

央企有“共和国长子”之称。在我们所熟知的语境里,“长子”的称谓更多的是意味着责任和担当。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央企似乎并没有体现出“共和国长子”应有的素养和风范。盈利近2万亿,而上缴红利仅为440亿,算起来平均上缴比例只有2.2%,超然的市场地位和超强的盈利能力,与其在利益反馈上的苛薄吝啬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以至于央企尽管在诸如“最赚钱企业”的世界排名上不断攀升,但其社会形象却始终黯淡无光。

 

 

央企是国企中的佼佼者,顾名思义,属于国家创办,全体国民皆为出资人,因而将利润最终还回馈全体国民是为题中之义。按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到40%之间,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法国则为50%,许多欧洲国家的国企甚至要将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二交给国家。以此为参照,我国央企目前上缴的红利似乎只具有象征意义。

 

 

借助政策性的扶持、垄断的市场地位以及占有公共资源上的巨大优势,迅速做强做大的央企如果不能适时实现向现代型企业的转身,健全和完善利益反馈机制,那么一方面,会对私企和民企等其它市场主体构成一种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是则势力必从还利于民走向与民争利的极端。道理很简单,如果赔了是国家和人民的,赚了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将成为一种近乎本能的冲动。事实上,以化工、电力、通信和交通为代表的盈利能力最强的央企,恰恰最为民众所诟病。跟涨不跟跌的成品油价格,一票难求的年复一年,最贵的宽带收费和最慢的网速,而与此对应的却是央企高管的千万年薪,令人诈舌的内部分红,以及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和高福利。此情此景,让央企的真正所有者——普通民众情何以堪啊。

 

 

亚洲开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0亚洲发展展望更新》中认为,目前中国央企给国家分红不足,使得不断增长的利润并没有通过再分配回馈给社会。之所以如此,首先在于央企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我们的央企往往在要政策要投入时扮演行政部门的角色,而在追逐利益时又还原成企业的贪婪本色。大多数央企高管也同时兼任了行政职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市场原则,央企向全体国民上缴红利本无任何争议,但事实上由于这种政企不分格局的存在,对央企的监缺少真正的管理主体。此外,缺少制度约束也是重要原因。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如何上缴,违规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包括上缴红利用到了哪里,这都需要详尽而科学的制度安排,否则很容易陷入一种长官意志,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

 

 

在此意义上,此次大幅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固然令人欣喜,但要认识到,仅仅是数据上的变化,进步意义是非常有限的,加快央企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依然是关键所在。换言之,若想央企真正担当起“共和国长子”的美誉,不能指望企业的道德自律,还得依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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