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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因“以房养老”遮蔽养老制度真问题

(2010-11-26 1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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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别因“以房养老”遮蔽养老制度真问题

2010-11-10 14:24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吴龙贵

  截至2009年底,中国1.67亿老年人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严峻的养老形势。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以房养老”这个老话题被再度提起,民政部副部长甚至将其纳入下一阶段工作的引导方向之一。(《扬子晚报》11月8日)

  延续几千年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然而一套成熟的现代社会养老模式却并未建立,转型期的中国面临诸多社会困局,养老即为其中之一。尤值一提的,与日本等已经进入“老年社会”的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各项保障制度也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老了该怎么办”,其实已经敲响了警钟。

  “以房养老”似乎是目前最为合理,也最便于借鉴的养老模式。民政部此次也释放了明显的政策信号。但须注意的是,没有一项制度放任四海皆准,尤其是在国情,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在发达国家取得成功的“以房养老”在我国实行,或许要经历诸多考验。

  正如省老龄办副主任牛飚所说,以房养老得以实现需要满足3个条件,拥有对房子的产权,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对比现实,满足这3个条件的群体其实非常狭窄,而真正有养老之忧的却是不在此范围之内的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此外,“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也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而这方面,我们也难言乐观。在随机的调查中,有9成老人对“以房养老”明确表示反对。

  更为重要的是,在成功实行“以房养老”的国家,往往都有着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国民福利制度。在这样的物质前提下,这些国家的国民才可以体面地劳动,体面地退休,不用担心老无所居,随时有可能被当成“钉子户”,或者子女来啃老,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用房子来换取余生的幸福。这样说吧,在实行“以房养老”的国家,房子只是一个单纯的物质存在,而不是附着太多沉重命题的安身立命之所。

  由此观之,“以房养老”作为一个成功经验,固然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但这只是一个小众的选择,决不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模式,更不能因此而遮蔽了我们对真问题的重视,即回归到养老是国家责任这个主旨上。从民政部副部长透露的“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基本工作做起,加强养老金的管理(此前有消息称我国养老金“空帐”高达1。3万亿),并逐渐消除城乡差距,破除户籍壁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这些并不新鲜的“老问题”,这才是当下的务实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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