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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进“让座日”应恪守权力边界
从今天开始,每月22日都将是北京的“让座日”。昨天,由市交通委、市运输局联合发起的“22日让座日”活动启动。在公交车上经常让座的乘客,将有机会获得奖励。据悉,北京是政府层面上推广“让座日”的首个城市(《京华时报》2月22日)
继“排队日”取得不俗社会反响之后,“让座日”是北京市推出的第二次大规模倡导文明的活动。无论是从组织上看,还是从具体措施上看,此次“让座日”的推出都准备得相当充分,譬如相关政府部门的高调介入,奖惩结合的辅助手段等。就效果而言,设立“让座日”对改善目前市民的公交陋习,进而提高整个社会文明风尚,公众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众所周知,在许多国家,类似于“让座日”之类的公益性活动,大都是由民间组织发起并承担的。但由于我们国家的民间组织还不发达和不成熟,其具体运作上还缺乏必要的能力和经验,因此,政府部门常常取而代之,唱了主角。从现实一点的角度看,这其实并无不可。
事实上,与民间组织相比较,政府主导公益活动也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譬如在凝聚社会分散力量、达成社会共识等方面有优越性,办事效率更为快捷高速,尤其是行政力量所带来的制度化的约束和规范,使公益活动更具长效性,稳定性,可行性等。
然而公益活动本身所具有的非强制性,草根性的深深印记,又必然使政府主导推进成为一把双刃剑,在看到其制度优越性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某些潜在的弊端。在我看来,恪守权力边界是政府推进在“让座日”时首当其冲应当注意的问题。
以首问负责制,下级服从上级为特色的行政权设置,尤其是在政绩考核不尽合理的现实背景下,行政权的高效率,常常伴随着一种本能的自我扩权和逐利倾向。以设立“让座日”为例,我们当然不能否认政府部门所表现出的行政善意,但也不必讳言,活动办得好不好,效果理想不理想,多多少少与政府的面子,与上级和公众对政府的评价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可能随时存在着以公权力来治理公民道德的冲动,而道德问题我们都知道,纯属私权利范畴。
事实也证明,这种担心并不多余。在“让座日”活动的安排中,就明确提到了“ 同时对拒绝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的乘客进行曝光批评。”此前,媒体报道过“有人因不为老人让座而被他人拍照相逼”,此举遭到了绝大多数公众的质疑。个体对个体之间尚且如此,那么公权对私权 侵犯的危害有多大自不难想象。更值得担忧的是,当“让座日”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之时,“曝光批评”这种明显“越位”的行政手段,是否还会被当作一种行之有效的“正义之举”反复,重点地运用?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2-22/012713451994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