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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应具备怎样的生命常识?

(2007-11-21 2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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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分类: 时评
16岁少年应具备怎样的生命常识?
 
18日中午,手术后的16岁湖北少年夏晶晶,躺在医院病床上,仍是一脸的痛苦表情。身为班长的他为了不让8元钱的班费被抢走,被抢匪一刀砍断右手腕。驱车8小时送来重庆后,夏晶晶的断手已经被成功接上。(《重庆晨报》11月20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l/2007-11-20/023314342558.shtml
 
 
我承认,夏晶晶是个爱护集体的好学生,是个有责任感的好班长,也是个面对歹徒毫不畏惧的勇敢少年,但这所有的令人赞赏的品质堆积在一起,置于特定的语境下,换来的只能是我们的一声叹息和深深忧虑。仅仅为了微不足道的8元钱,竟然与凶恶的歹徒对抗,不惜以手挡刀——这是一个只有16岁的少年该有的作为吗?
 
不要说8元钱,即便是8万又怎样?当然,我们可以把夏晶晶的举动理解成一种责任感,或者性格使然,但在所有有生命的选项中,我们的选择永远应该是珍惜生命。因为生命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因为身体受到伤害,可能永远无法恢复。
 
这其实是人尽皆知的道理,这样的取舍原本也不难做出。但遗憾的是,舆论的反馈却给出了另一番景象。新浪网的一项多达四千多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有近37%的网友明确表示“支持”,认为“不惧匪徒,勇气可嘉”,而近57%的人虽然表示“不支持”,原因也仅仅是“为了8元钱,不值得。”从中,我们约略能够感知,虽然“见义勇为”早已从《中学生守则》中悄然删去,“赖宁”式的好少年也不再被社会所推崇和鼓励,但根植于社会深处的某种意识尚未祛除。
 
夏晶晶们无疑就是在这种成人主导的教育模式下成长起来的,他们被寄予了一定的道德期望,在潜移默化之中,他们被动地接受了一些在成人世界都日渐稀缺的品质,并被视为理所当然,虽然这与他们的年龄和发育极不相称,甚至有可能成为不可承受之重。所以,夏晶晶式的好少年过去有,现在有,今后可能还会有。手术成功之后,躺在病床上的夏晶晶说:“当时血喷出有2米远,那三个人全部跑了,班费一分都没有少。”这种略带“官方发言”性质的表白,透着一点少年的单纯可爱,也透着一点未成年人的“无知无畏”,不敢预想:下一次如果还会遇到类似的场面,他是否还会举起那只未被砍伤的左手?
 
16岁的少年,其实不算小了,也应该懂得一点人情事故,具备一点的生命常识了。最起码要知道,先保护好自己,再论其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应该有能力分辩一下眼前的形势,知道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在美国,不要说未成年人,就是成年人也知道有事先叫警察,自己贸然挺身而出,被视为“没有头脑”。从这个意义上说,夏晶晶的道德年龄超出了16岁,但在生命常识面前,却似乎远远低于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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