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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首都经贸大学丰台校区发布了2007年应届毕业生“清考”成绩,500余人参加的考试有200多人未能通过,按学校规定,这200多学生只能留级,不管是否已经与用人单位签下合同,或者考上研究生。 (《京华时报》6月15日)
考试不及格,就要留级,对于这200多留级的学生而言,这是他们平时不努力学习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无可辩驳。然而对校区新闻发言人的一番解释,却颇让人困惑:严格“清考”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负责。两点疑问: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是学校还是学生?严格“清考”真的就能提高教学质量吗?
拿事实说话吧。据悉,学校平常对学生们就管理不严,所谓“清考”也有“海捞”的戏称,一般都比较宽松,“只要把卷子填满,老师都会给过”。可见,之所以会出现500余名学生参加考试有200多人未通过的“留级创纪录”,除了一些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差之外,学校混乱的教学秩序和懈怠的管理意识恐怕是最最重要的原因了。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前者本身就后者的必然结果。作为管理者,学校有义务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倘若学校都如此轻率而为,学生又怎么可能把考试当回事?从这个意义上,真正该为“留级创纪录”而羞愧的是谁,也就不证自明了。
近年来,因为扩招,生源质量整体下降,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也因此,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必须明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应该是学校,而非学生。学校应该是把工作做在平时,通过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负责心,严严肃教学纪律等环节入手,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是临到考试时才“突然发难”,给学生一个措手不及。办法倒是简单易行,客观上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杀鸡儆猴的效果,但显然决非根本之策,相反,却有一种责任转嫁的嫌疑。
当然,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学校规定,如果有一门学科未能通过“清考”,就必须交5000块钱以延长学籍,留级一年再行补考。算一笔账:一个5000元,200多人就一百多万元,这显然不是一笔小数目。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但由此引发的疑惑却不容回避:倘若学校从教学质量不高中得到的不是压力,而且是不菲的利益,学校还有心思有动力去改善和提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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