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考”应以“三公”原则为底线
今年的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来自各方面的质疑就不断升级。先是部分考生的猜测,接着是国内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北京万国学校校长邹建章在博客上发表的一篇《谜一样的卷四成绩》,直至最近有20名考生诉诸法院而进入高潮。人们质疑的焦点是:许多考生前三卷分数较高,而卷四分数却不及格(低于90分)。而一些前三卷成绩较差甚至不及格的考生,卷四成绩却相当不错,而后者又大多数通过了司法考试(总分在360分以上)。(《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
这样的局面无法让人保持沉默。司法考试是以国家名义主办,以选拔优秀的司法从业人员而设立的一种资格考试。倘若其公平公正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话,将极大地影响我国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甚至是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倘若公众的质疑得不到及时回应和消解的话,司法考试本身的公信力也会在公众的心目中严重受损。
从事实层面分析,公众的质疑不无道理。正如专家所言:前三卷高,第四卷不一定高。因为可能有一些考生确实缺乏文字表达能力的训练。但是前三卷成绩较低,而第四卷成绩很高,并且普遍的高于前三卷成绩更好的考生,可能就有问题了。另外,往年司法部公布分数线以后,会陆续公布一些其他的相关数据(例如过关人数、比例等),有些年份还有专门的答记者问。但今年在公布分数线以后,并没有公布一些相关数据。对此,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有关人士表示“所有现象都属正常”,“之所以出现群体性第四卷主观命题分过高现象,是因为有考生超常发挥,而一些考生卷四分数过低有可能是答非所问,部分考生最后的成绩与自己预想的有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司法部有关人士的回答令人感到失望,其回避实质性问题的消极态度,模梭两可的闪烁言语,非但没有平息公众心中的困惑,反非让人对其释疑的诚意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所有现象都属正常”,这种百分之百肯定性的断语,本身就是一个值商榷之处。退一步而言,倘真如此,那么为何往年没有这么大的质疑声?又为何会同时发生群体性的“超常发挥”和“答非所问”?
从2002年统一司法司法考试到今年,司法考试已经走过五个年头,加上之前的律师考试,多年来培养和输送了大量的优秀法律人才,为国家司法队伍建设和法治进程的推动都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并且,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担负起这样的重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考试制度是否完善,其公信力的高低,绝对容不得丝毫的怠慢。人们常常基于司法考试的低录取率和高精英化,而称之为“天下第一考”,但在我看来,我们更应该立足于把做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作为“天下第一考”的底线,因为只有程度正义,才得实现实质正义。也只有如此,才能保障司法考试的公信力,才能符合司法考试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制度初衷。
然而现在的问题恰恰是司法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遭到了全面的质疑。我想,有关部门有必要拿出更加积极的态度,更有说服力的解释来回应这一切。这,不仅关系到许多付出汗水和努力的考生,其实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公民——如果有人在跨入司法职业大门的时候就不清不白,怎么能保证哪一天不公正的判决会降落到我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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