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早已被当做动词使用,最近,Google变为动词已经名正言顺。《韦氏词典》(Merriam-Webster)公布了其最新更新,成为动词的科技词汇,其中,“google”被定义为一个及物动词,意思是“利用Google搜索引擎在WWW
上查找(有关人的)资料。作为动词使用的”google“要用小写。
《牛津英语词典》在公布的升级版中就将“Google”列为动词,但它仍然使用大写。
一个品牌名词变为动词,这是一项殊荣,能达到此境界的品牌名词并不多,iPod据说也曾被用做动词。但是,Google变为动词之后,也有一些品牌隐忧:
- 品牌说到底是一种平衡,是消费者的商业机器的一种平衡,是用户对公司品牌的一种期待,一种情感联系。Google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它如何继续保持与消费者的和谐关系,这是一个难题。
- Google变为动词后,人们的下一个质疑是,它什么时候会变成一个通用词汇。这很难预料,如果Google变成一个通用词汇,那么这个品牌风险是巨大的。由于成为了一个通用词汇,1921年拜耳在美国丢失了“Aspirin ”(阿司匹林)的商标权。
这让我想起《黑客帝国》中的一段台词,可以作为对此事的一个引申:在近代的历史,人类一直依赖电脑生存,命运,它似乎充满了反讽,电脑人身体发出的生化电力超过了120伏特,产生25000热量单位,只要经过核熔合,电脑人就有用之不尽的能量,它们开发出一望无际的场地——人类不再从娘胎出生,而是被栽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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