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商业做了个“联想赌小罗”的专题,邀我参与一下。联想签约小罗曾被视为是钱花得不值,我认为,单纯从世界杯单个赛事而言,一场战役的失败,并不能说一场战争就失败了。但是,联想签约小罗一案的确有不少品牌误区,给中国企业也带来诸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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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世界杯营销,联想是一定不能缺席的,但是,进不了世界杯主场的联想,选择了一个聪明的方式,即营销世界杯的MOT(关键点)——小罗无疑是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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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联想把最大的牌压在小罗身上,而没有在足球精神上进行相关的延伸,这是最大的失误。百事可乐、耐克都不会出现这类弱智问题,因为他们依靠球星,营销的是一种体育精神,如百事的“极”,耐克的“美丽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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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w。“快就是慢”的定律同样可以应用在体育营销上,联想的另一个缺憾的地方是,他采取了“fast
is
fast”的策略,走得是短线功略——明星思路,而缺乏一些体育营销的基本功,如体育精神、持续投入、运动员关系。这也使得这种急功近利的营销行为容易出现问题,相信,很多中国企业采取的都是类似“fast
is fast”,却不知,背后陷阱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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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营销的关键点是运动员关系。联想在运动员关系上,基本上走得是明星路线,缺乏专业层次的耕耘。在这方面,中国品牌史上不乏高手,健力宝的李经纬就是一个高手,抛开健力宝的是是非非,李经纬在运动员关系上,比如营销李宁,已经超越了商业层面,也因此给健力宝带来巨大回报。但是,李经纬的做法更多出自个人的自觉,因此后人很难超越,也没有上升到企业层面,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后来的李宁公司曾把重点也放在运动员关系上,但是,似乎也没有达到一定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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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联想通过营销小罗没有强化出联想品牌的独特个性,而是被淹没在巨大的促销海洋里,这是最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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