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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写了这段话,认为阿里妈妈在功能上基本上是多此一举。
简单的论述如下:
- 新闻中宣称此举是“首次引入广告是商品的理念”,姑且不讨论他是不是“首次”,总之阿里妈妈卖的是广告,不过终究卖的也是商品;
- 淘宝是C2C的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交易的东东叫什么?商品;
- 因此,阿里妈妈的业务仅仅是淘宝业务的一小部分,如果淘宝平台自己要做,顶多顶多增加个商品种类,再做一点点的修修补补,保证下这特种商品的交易安全性,增进点评估手段就足够了;
- 所以,阿里妈妈的建立,又打造了一个专业化的C2C平台,在阿里系中自成一体,虽然为“更多的毕业生创造了就业机会,彰显了其过硬的社会责任感”,与此同时,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资源重复建设……
- 阿里妈妈让淘宝错过了一个功能创新的机会,让网民的注意力分散到两个网站上(假如是淘宝进行了功能创新,那么所有注意力的焦点集中在淘宝);
- 平台重复建设+平台从新建设+浪费注意力+错过功能创新=阿里妈妈是多此一举
但是站在企业而非用户的角度想,如果让淘宝拓展产品内容到服务领域,势必仍然面对免费的尴尬境地,因此单独将这类产品*(某些服务类产品)提出来,命名为阿里妈妈、阿里叔叔、阿里阿姨……并且突出其专业化的配套功能,就能在用户的信任下继续履行淘宝免费的承诺。
PS:大四了,所以稍微有点乱七八糟的事情(譬如学习差找不到工作,哇哈哈~~),好久没更新,不好意思~~不过,已经把思路整理整齐了,还是会踏踏实实的写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