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8号文”)。业内都在纷纷讨论银行理财业务可能受挫的时候,我却觉得,这对银行理财业务以及整个大资管都是个好事。
这几年,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突飞猛进,众人瞩目的背后,银行理财快速增长才是信托规模持续暴增的引擎,信托业主动募集和管理的规模大概仅是信托管理总规模的四分之一(当然不能否认信托业主动管理规模增长也很迅速),而去年以来异军突起的证券公司资产规模,更无疑主要是银行资产或银行理财产品的外衣而已。几年来,尽管银监会陆续颁布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无疑对以“资金池”为代表的银行理财产品监管规则还是不够的,其实监管框架越明确,越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2001年,当《信托法》刚颁布实施时,可能没人意识到这部大法对于国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今天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这部法律,它必将像《公司法》影响资本市场一样长期而深远地影响整个资产管理市场。
让我们回顾下这十年《信托法》影响下的资管市场(不含公募基金和证券公司以股票投资为标的的资管计划)。
2002年,信托公司的重新登记难度比今天的拟上市公司财务大检查不知道困难多少倍,2003年,当信托公司陆续稚弱地开展业务的时候,大概除了信托公司自己,没人会把它当成自己标榜和描述的“唯一的横跨资本、货币、产业市场的现代四大金融支柱之一”,信托公司在不断出台的各类监管政策之间,顽强地(我只能用这个词)找寻自己的饭碗,但是一直到2005年末,信托总体规模也仅在2000亿元,其中还包含了不少为商业银行调节存贷比以及类似国开行后续贷款承诺等比较简单的银信合作业务。大约在2006年前后,市场上出现了一个突破200份限制的“创新”:商业银行发行低起点的理财产品,再以一个委托人的身份认购信托公司的单一信托,(在此之后,银监会才规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起点5万的规定),2006--2007年,这类产品突飞猛进,主要原因就是证券市场火爆,“打新股”简单赚钱的效应让这个模式大放异彩。2007年底,信托业资产规模迅速超过9000亿。可以说,信托公司是国内资管江湖的点火者。
在这个基础上,商业银行开始接力创新了,以兴业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将这些理财产品汇聚成“资金池”,并开始尝试期限错配,产品错配,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无疑成了金额巨大的母基金的管理人,翻江倒海,巨额吞吐,在资金池效应下,各个商业银行又灵活借助信托等通道,投行部、个金部、私行部穿插互动,彻底推动了资管市场的大发展,可以说,没有银行的资金池,信托公司的七万亿时刻绝对不可能这么早到来。
2007年--2009年,国内私募市场的演进也日新月异,以阳光私募为代表的结构化产品日渐成熟,这个结构化效应正在被引入PE、房产信托以及其他产业基金,在信托法框架下模拟出了类优先股和普通股的概念,伴随着国内私募股权基金向并购基金的演进,结构化产品和垃圾债券市场还会发扬光大,资金池在这个领域一定还有大发展。
2012年以来,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子公司纷纷加入“通道”战团,并突破了简单的银信、银证合作,推出银证信、银信证等规避管制的简单创新,一时硝烟四起,低技术含量的通道产品价格也持续走低。
更不能忽视的是:保监会正将保险资金推动到资管市场,保险资金特有的期限长、金额大的特点和属性必将催生更多的产品创新。
从过往的资管发展史,我们可以清晰感受到银行理财对资管市场的巨大影响,实际上,尽管其它资管类别增长迅速,但是大家的总量加起来也仅是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零头,更遑论这里面80%的基础资金直接来自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长周期上看都注定是资管市场的主角,所以,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资金池的长期稳健,一定是国内资管市场各类参与者的福音,而为“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规定“非标准债权”的相对配置比例;禁止银行为“非标准债权”提供担保或回购”,都是出于保护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目的。
无论如何,作为资管行业参与者的我们都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规则一定会越来越多,而规则越多就越说明银行理财资金和保险资金可参与的投资类别越多,我们的各类产品创新就更有资金供给。
80年代有首著名的歌曲:歌名叫《年轻的朋友来相会》,二十年后,希望当有人书写这段历史的时候,里面有你,有我,有我们的合纵两横,门开了,关是无论如何都关不住了,资管规模的长周期快速增长将是谁都否认不了的事实。在这个美好的时代,兄弟们,打开你思维的天花板,创新吧!!打开内部封闭的格局,联合吧!!还没有想通的,赶紧找我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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