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要出差,然而午间浏览唐老师的博客时才发现,昨天唐老师已经虚心地请教关于“十恶不赦”的问题,尽管时间仓促,还是写一写,以释唐老师之惑。
十恶不赦,从其意义上几乎每个人都能理解,但成语的起源都有其固有的内涵,尽管“十”本身表示的极大、完全之意,但“十恶不赦”的来源,确实是因为在古代有不可赦免的十罪。
“十恶”最初是一个佛教用语,指的是十种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又称“十恶业道”。具体来说,《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这是一个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概念,与“十恶”相对应的还有“十善”,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佛教宣扬的是“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
除宗教外,在我国古代律法中也有“十恶”重罪,最早明确十重罪的是北齐时的《齐律》,它是在西汉时期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来的:“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自此之后,虽然各朝各代都对“十恶”之罪略加增减,但罪名都大同小异,而且都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于是才有了“十恶不赦”之说。
隋唐以后,“十恶”重罪大体固定下来,罪名如下: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叛逃敌国。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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