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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大变样”背后的风险

(2008-11-08 00:58:44)
标签:

杂谈

分类: 专业乱评

发于本周二国土资源报大地时评版《观察家》栏目

 

某省今年提出让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颇为引人关注。

从目前的报道来看,该省各地市汇报“大变样”工作进度,大多集中在如何拆迁或改造旧城、棚户区、城中村和违章建筑。各地市还主动将今年拆违、拆迁总任务,由1500万平方米提高到3551万平方米,大约有5万多亩。大拆必有大建,土地供应量也随之放大。该省省会城市今年的土地供应量是去年的4倍多。

提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口号,反映出该省希望借此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改善城市面貌从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决心,其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从我国一些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只注重城市外部形态的改变,硬拔着“变样”,而忽略城市内在的问题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将会酿成“走样”风险,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

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提法及其具体操作,隐藏着多种风险,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首先,过快的拆迁速度与土地权利保护之间容易产生矛盾冲突。《物权法》对保护不动产产权有着详细的规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在约束地方政府大规模征地、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提法。而“三年大变样”必然涉及大规模的土地权利的重新调整。比如,在该省省会城市的计划里,涉及“三年大变样”的拆迁土地达到7.5万亩,即30平方公里。在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人们保护财产意识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如此大规模的拆迁任务能否如期顺利完成,需要打一个问号。而假如无法完成,政府是否会采取一些过激行动,造成社会矛盾,目前还不得而知。过去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对产权的应有尊重,一些地方政府依靠权力强制拆迁或征用土地,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前车之鉴,当为观照。

其次,如何收回巨大的成本,也要打一个问号。据悉,该省计划投资7000亿元来实现“三年大变样”。然而,去年全省的财政收入才1500亿元。这就相当于,该省未来三年将全部的财政收入投入这项工作中仍有巨大的资金缺口,显然是超出政府的能力范围。该省计划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引入投资者来投入绝大部分的资金;而省内各级金融机构也已为城乡面貌改善投资近千亿元。不管银行资金也好,投资者投资也好,都是期望有良好投资收益的;政府也希望通过良好的土地收益来平衡投资。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整体经济形势逆转,房地产市场偏冷,土地收益明显下降。前期投入的回报能否收益且不好定论,能否吸引到下一步的资金投入更成问题。如果资金无法衔接到位,很可能出现很多项目拆了却无力再建,半茬子工程遍地的景象。

再其次,是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干扰的问题。据报道,大规模、短时间拆迁改造,尤其是临街绿化带的改造,导致该省各地许多沿街商铺被勒令拆迁,仅省会城市一个区,今年就有1500多个沿街铺子和经营场所被拆除,大约5000多名个体经营者暂时成为失业人员;该区的另11个拆迁村,也产生了大量的隐性失业者。一个地区的经济形态和结构的形成,是经过很长时间积累和发展起来的。拆迁造成城市原生商业形态被破坏,在较大程度上打乱了当地的经济秩序,造成了人们的生活不便;同时,新建的商业网点是否能集聚人气、保障就业,还是未知数。鉴于近期经济情况不佳,就业形势进一步紧张,如果“大变样”拆迁形成的失业人口得不到妥善安排,极易积累和激发社会矛盾。

总的来讲,“大变样”以大拆迁的方式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刺激投资和房地产市场的。但仅仅依靠项目刺激,而忽略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只能引来一时的发展,从长期来看是会留下许多后患的。

地方政府希望推动地方“大变样”的基本目标是可以理解的。但要做好这件事,必须在时间、资金、规模等安排上作出更稳妥的安排。需要更注重制度建设,而不是片面追求面貌改变。也许,通过循序渐进甚至小片小片地改进,而不是大拆大建,可能更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结构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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