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地产开发建设究竟是怎么个搞法?实际上“业内人士”都清楚,在十几二十几年前,中国的房地产是炒起来的,但是近十年,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房地产不是炒起来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起来的。
潘石屹的“倒地论”实际上有点夸大其词,如果这是在二十几年前甚至于十几年前有这种提法还挺确切,那个时候搞房地产开发不是叫开发而是叫炒房地产,如同炒股一般,因为房地产是炒出来的。你从头到尾地在搞开发还真不如去炒房地产来的痛快还赚大钱,而你拚死拚活地在开发还不怎么赚钱,那个时候房地产开发的真不如炒房地产的这也是事实。十几年前最为典型的就是在海南岛的开发那才叫炒呢,最后炒了一圈楼还没有盖,炒家就已经赚足了钱,而且还不用自己掏腰包投资,为什么那时候的荒地和烂尾楼那么多呢?就是这么造成的。加上中央收紧银根,楼座炒到末家当然没有几个能赚到钱的,自然就是越干越赔钱,越干就越干不下去的原因所在,也是问题最多、腐败最多的年代。而如今老潘说的那两家开发公司在一起的两块地,一家盖了房子没赚多少钱而另一家囤地多年没盖房子,过了几年转手把地倒了出去赚了大钱,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那就是如今的囤地效应,囤地比在银行存钱当然增值快甚至还要翻几番,土地绝对增值还用说吗?可他如果要自己建的话再卖出房子还会赚的更多,因为房价也涨了。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只要把囤地现象控制住就不会赚那么多钱了。
现如今,炒地的现象有没有?应该说真正意义上的炒房地产的或者说是倒地的不能与当年那种炒地产的所比,虽然有却也是在“合法边缘”的形式上进行的。老潘博客上不就有“寻找有土地、有项目”的广告吗?他不找不就结了。过去倒地只有双方协议即可完成,因此纠纷也多违法乱纪的也多,好一点的进行了变更手续,那个时候手续并没有现在这样完备也没有现在这样麻烦。若要能买通经办人那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可是现在则不同了,你想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特别是手续的变更上,应该说不是单纯的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就能办到的,这要经过好几个部门好几道手续才能办得到,且还要付出不小的手续费用、土地增值税等费用。而银行贷款呢,这土地费里至少有70-80%是银行贷款来的钱,他放的年数越长利息也会越多,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恐怕谁也不愿意买回土地长期搁置,除非自己的钱没地方放了,放在这里还增值。不知老潘所在的北京首都是否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那种状况,怎么可能有三分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倒地”而不是在搞房地产开发?我说现在“倒地”也不太可能还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首先,现在“倒地”也得有雄厚的资金做资本,因为没有钱本身就拿不到地,钱小了也同样办不到。而拿到地后要想炒掉的话,必须是你拿的地特便宜有较大幅度的价差,不然倒腾什么?不是从前你还没有拿到手就可炒出去的,有人叫“空手套白狼”或叫“兑缝”。这种事情恐怕不少“业内人士”也可能都曾干过。现在拿地就是再有关系也得走“招、拍、挂”的程序,那怕是走个形式也得履行这个手续,各个部门各个关口都过了你才能拿到土地。
其次,现在要想炒地的话,一是要联手参加“招、拍、挂”然后再变更或不用变更名称就可相互炒作,愿打愿挨“互为补充”。二是拿到地后以联建的名义进行,以此形成了“炒作”双方签订内部协议进行“合作开发”。三是彻头彻尾地“倒腾”把到手的土地倒给对方,这里就需要有神通广大且办事能力“极强”的人来操作,当中的手段大都拿不到台面上来进行,最后有“合法”的变更名称来结束之炒作。而在大连要想把到手的土地再转让出去就必须在土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首先要办理放弃,然后才能有下一家接手,有时还不一定是你倒给的那一家,差额部分很少甚至自己还得不到多少。全国基本都是如此,暗箱操作的和不按程序办的除外。首都北京还能比大连落后、允许公开倒地?不太可能。
第三,凡是炒作者都有其目的性,大都是要么资金上的后续不足,要么是有后续资金而前期又没拿到土地的,但少有是为了炒而炒的。实际上拿地的机会有的是,有钱谁都可以拿,用不着从别人手里倒来,除非他这块地来路不同没花多少钱。“干房地产的不如炒房地产的”,这也分怎么说,应该说现在纯粹是在炒房地产的还是很少的现象,有五分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那都是多说。现在的炒地不同于以前了,持有土地方有自身缺欠,如后续开发的能力有限等。有的是土地的原使用者,他们在倒,转让出去倒是一件不错的事,获利更便捷、更有利;那得到土地的一方,虽然成本有所加大但也能够接受并能完成开发任务,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总之我认为现今的“倒地”现象只是个案,纯粹在倒地的政府也是不允许的,所以不应该大惊小怪,也不值得为此伤脑筋。企业各有各的难处,各有各的干法,谁都想赚钱,只要不违规违法就用不着为此烦恼,也影响不了谁。何况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不同于十几年前的房地产开发,只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办,只要不存私心和腐败现象,出于公心这事就不用顾虑了。同时如果每个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按章守法,合法经营从自己的企业做起,政府部门都能依法办事、清规戒律的话,也就不会为此有什么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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