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扬子晚报的报道:最近,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调研城市污水治理工作时提出了一个“治污新标准”,他说:“检验温瑞塘河(温州的母亲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并且说,“在哪条河道游泳,要由大家说了算。” 结果陈德荣话一出口,网上叫好声一片。好多网民出主意,都特积极地给环保局长找游泳的地方,你想得到,肯定臭水沟居多,温州环保局长倍感压力。
我以前做投诉节目的时候跟环保部门打过交道,对这个部门的情况也多少知道一些。不少环境问题,确实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有关。每年政府在环境方面的投入不小,可成效总不大。我甚至处理过这样的投诉,苏北某地基层环保工作人员蓄意违反规定,把环境违法现象举报人的信息私下告诉给被举报人,导致举报者遭到威胁恐吓。所以,一个地方环境问题的好坏,和环保工作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有没有尽心履职关系很大。我相信,假如真按照陈德荣的这个标准来了,会有效果。比方说南京的秦淮河,要是咱们也都能给南京环保局长指定游泳的地方,秦淮河的环境也许更好。
所以,陈德荣这话像是一种决心态度,群众听的高兴,书记也人气暴涨。可叫好归叫好,想想就明白这只是句气话,要是环保局长下水游泳就能治污染,那食品卫生监督局长得吃遍所有饭店,药品监督局局长得打完所有针剂,吃遍所有胶囊,教育局长也必须得把自己孩子搞到民工子弟学校,这么玩,谁还敢当官?要是小官还必须得服从大官,保不准更大的官也会让陈德荣体验体验别的花样,可能么?
更何况,就算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都愿意下水了,也证明不了河水干净。我们节目报道过,顾客吃饭发现苍蝇,老板当场吃下去然后死不承认。恶心归恶心,但人家躲过了罚款还觉得值。而且即使环保局长咬个牙,下了水,不过是游一把,这要比起花大力气整治好环境,可轻松得多了。
所以,所谓的“治污新标准”根本没有可行性。陈德荣这句气话,暴露出来的其实是我们监管制度上的缺失。让局长下个水,远不如加大违法成本有效,发现污染问题撤了局长的职,企业排污,罚他个倾家荡产,谁敢?
另一方面,一句气话能被那么多人叫好,本身就值得思考。如果一条河的污染与否非得靠环保局长下水游泳才能证明,那咱们那么多指标,什么高锰酸钾,什么氨氮排放,什么PH2.5的各种标准,还有什么用?那么多搞环境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养着干什么?
为什么明确的科学标准却不被认可?我想,不多说都知道,很多时候,一些部门公布出来的报告结果,和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差太大,以至于,大家更愿意相信自己的主观感受而不愿相信你所谓的科学数据,这种信任危机的扩大和蔓延更是值得我们真正忧虑的。
所以我想,如果群众的每一次具体感受和实际期待,都能得到积极的回应和落实,不食言,不失信,真诚对待,这应该是一个社会的信用基础,也是一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不被继续扩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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