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不要脸的规矩
(2011-05-25 1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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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报道说,这个局发放2010年目标责任制奖,局长与职工相差三倍,有的职工甚至一分钱也没有,有人觉得不公平,向上级反映,结果惹怒局长。
告领导,等于打了领导的脸,领导能不跟你急?一般像不懂规矩的职工,领导都是暗地修理,但这位局长就不那样,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直接开会痛骂,真是条汉子。当然目的也是为了工作,敲山震虎,防止别人效仿。
其实这么个事,换个聪明点的做法效果更好,即使你奖金发放上搞特殊化,给个大概说得过去的理由,或者最做思想工作,稍稍弥补一点点,也就没事了。可偏偏这位局长不吃这一套,非得用语言镇压,息事宁人,结果现在好了,地球人都知道了。
奖金分配其实是个小事,但是从这个小事里面能看出些问题。仔细想想,这个局长也可能说了句实话,但尽管如此,有的事可以做不可以说,有的事可以说不需要做,这叫分寸,连这点基本的素质都不具备,这个局长就很不称职了。领导和职工,级别有高低,待遇不一样,这很正常,谁让领导要掌控全局,多费脑细胞呢。出门有警车开道,下雨有人打伞,因为人家是领导。你跟领导在工资待遇上要平等要公平,你级别还不够。
不过我在想,在比这位局长还大的官面前,局长会不会偶尔也想要个公平呢?估计不会,因为局长知道,这么做叫臭不要脸。自己下的定义自己应该会遵守的。我觉得局长在比自己更大的领导面前,大家能想得到会是个什么嘴脸了。这不叫奴颜婢膝,这叫讲规矩。
这两天,媒体还在热议官场礼仪开进一些大学校的事情,什么中巴车的座位比较多,领导应该安排在里面靠窗的位置,然后是第二领导、秘书、翻译等等,授课老师还强调,顺序不能随便变动,尤其是领导的位置。我觉得懂得什么叫臭不要脸也应该纳进课程里面,从学生时代就该抓起。
但是,收入分配上要求享受各公平待遇、上级反映问题是不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呢?毫无疑问!那还有什么比法律赋予的权力更大的么?在局长看来,有。这就是所谓臭不要脸的规矩。
之所以敢于如此狂妄不羁,关键点还是在于官员的身份是谁给的,领导干部叫做提拔,你看这个方向,是从上面给提上去的,可职工的命运是在领到手里面的。所以为什么某些领导老是对上唯唯诺诺,对下牛气哄哄。原因就在于官员的任命机制里面,群众监督、职工评议所占的分量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