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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瘦肉精有害,为何不检测?

(2011-03-17 0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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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央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其中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问题猪肉从河南出厂到抵达南京屠宰场过程中,一路凭借买来的“通行证”畅通无阻。

瘦肉精引发的问题,早些年消费者就被培训过。它是一种动物用药,如果添在猪饲料里面,这猪就长的瘦肉多肥肉少、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这个东西对人有害。有科学研究表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这几年,各地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也都有过。

一头猪从成长到餐桌,每个环节瘦肉精居然都能畅通无阻,无异与你眼睁睁看着一个贼满大街偷抢,该管的人却不去管不去问,多可怕多可气的一件事!什么原因,片子里面说了,瘦肉精不是必检项目。因为检测速度慢,检测费用高,成本大。所以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在这些所谓的困难面前就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现在很多食品安全的问题您发现没,不是出现在不可抗力的原因上,什么天灾、生态变化,而是出现在人的良心上,人为地蓄意的恶意的添加有害有毒原料,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牟利的欲望,不顾别人死活。而一旦出了问题,我们的监管部门往往就以这不是常规检测来作为托词, 当年的三聚氰胺曝光出来之后,总结出来的教训也是,在奶粉的近一千道检测程序里,三聚氰胺也不是必检项目,必检的只是蛋白质含量。

为什么我们明明知道那些危害消费者身体的有毒物质,会被不法之徒恶意添加,为什么就没有把它变成必检项目呢?那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为什么没有足够的重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政、不作为!监管部门身兼百姓安危的重任,不能仅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我们经常说上医治未病,监管的关口要前移,我觉得这个首先要是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添加瘦肉精。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这一类猪肉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我怎么都不相信这些严令禁止,这些刑事追则只是挂在墙上供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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