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人总统的诞生
(2008-11-04 0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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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一届总统选举将于今天投票,奥巴马能否胜出明天中午便知分晓。也就是说离有史以来第一位有色人种总统的诞生还有20多个小时了,从各种迹象看,奥巴马的胜出几乎铁定无疑,笔者在这里抢个先,提前祝贺黑人总统奥巴马的胜利。
奥巴马1961年8月4日出生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他的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两人在就读夏威夷大学期间相识。由于父亲此后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在奥巴马两岁多的时候,父母婚姻最终破裂。
自今年6月4日,奥巴马在民主党党内竞争中胜出,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候选人以来,一直在创造着历史。美国国务卿赖斯在祝贺奥巴马成为首位非裔美国人的总统候选人时说:这显示美国是个非凡的国家。赖斯说,这个国家经过好几个世纪的努力,以实践它的原则。我们正目睹一个伟大的事实:国家正在开始代表我们所有人。
许多人可能不知道,在民主政治高度发达的美国,美国民众并没有权力直接选举总统的,而是投票给选举人的,每个州都有固定数量的选举人,总统是由这些选举人选出来的。在全国共有538名选举人票,候选人若赢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也就是二百七十张选举人票,就能当选为总统。
我们知道,现代的民主制度来源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以及由洛克和孟德斯鸠等思想家确立的三权分立的思想,但是现代国家由于地理和信息交流的困难,大多实行的是代议制,由公民选出的代表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尤其是在民主制度确立的早期,地理更是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进入现代以来,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国情设计了不同的民主政体,比如台湾总统的选举实行的是全民普选和简单多数的原则,只要候选人获得简单多数人的支持就可以当选,所以才有了陈水扁百分之三十多的选票当选总统的例子。而俄罗斯的总统选举实行的是绝对多数的原则,候选人必须赢得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如果没有超过半数,那就必须重新投票。
美国的总统选举并没有实行直接选举的制度,这个制度在两百多年的历史中没有改变过,在现代交通和通讯已经极大地发展今天,这种制度看起来也有它的缺陷,可能导致更多的民意不能直接表达,那么美国人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他们的制度呢?
契约!是契约精神和对民主程序的尊重使美国制度一直运行不辍。1620年11月11日,经过在海上六十六天的漂泊之后,载有一百零二名定居者的“五月花号”大帆船偏离了航线,漂泊到了现在的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在上岸前,主要由英国清教徒组成的四十一名男乘客——那时候妇女还没有政治权利——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在这份公约里,签署人立誓创立一个自治团体,这个团体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依法而治。《“五月花号”公约》的契约和自治精神是理解美国制度的钥匙。
今天世界各国有不同的民主制度,有些制度也并非是尽善尽美的,重要的不是制度。而是精神。有缺陷民主的制度为什么没有导致国家的灾难,相反独裁政治却屡屡陷人民于水火之中呢?这是因为民主制度有一整套系统的设计,它有自我纠偏功能,比如说,如果选出的总统不好,那么四年后,我们不选他就行了嘛,而且总统的权力也是有限的,是受到诸多限制的。还有完善的新闻监督制度和多党竞争,候选人的一切都将暴露在选民的视野之下,更遑论竞争对手的虎视眈眈了,根本没有做坏事的可能。
反思中国的民主之路,与其设计种种民主制度,不如走好每一步的过程,与其呼喊“民主”的美丽口号,不如促成新闻的立法和落实宪法赋予的结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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