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失败的原因只有一个:把营销手段当成了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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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营销杂谈 |
之前我也曾经谈过类似的话题,只是没有想过用这么尖锐的方式来表达。我们总是看到很多乙方公司在谈营销、做营销,但是无论是从实际效果上看还是理性地分析,真正能够让甲乙双方都满意的营销并不多,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一次营销活动的实施——甲方付了钱,然后按照乙方提交的报告来验收,营销是真的做了,但是营销的结果却并没有真的作用到产品与市场上!
我会经常强调一个概念:一个真正好的市场解决方案,是可以预估结果并可以用数字来考量的,这里所说的结果和数字并不是营销执行中的现象,而是营销执行完毕对甲方预期市场效果的影响。
广告是乙方经常列入市场解决方案的执行计划,包含了硬性广告和软文广告,我们通常看到的,是乙方可以列出非常详细的广告发布媒体名录,广告设计样稿,软文的标题和内容以及发布、传播计划,可以说广告传播很重要,但他们只是营销的手段之一,并不应该把制作广告当成营销。
无论怎样的广告,都是可以完成对受众告知这一目标的,但是只是告知就足够了吗?只是告知就能够引领、带动消费了吗?只是告知就可以帮助甲方完成年度业绩目标吗?告知的媒体发布结果、受众量化统计……,难道真的就是营销的结果吗?
事件是乙方喜爱的另一种营销解决方案的表现形式,这里我并不想否定那些为了做出有影响力的事件而绞尽脑汁的公关公司、广告公司,我想说的,所谓的影响力到底是什么?是引起关注?还是带动购买行为?如果只是引起关注的话,那么这样的事件营销真的能够算是营销吗?还是只是一个网络事件,说好听一点:网络热点事件?
所以,虽然无数多的乙方公司在做营销,但是能够摆到台面上成为经典营销成功案例却并不是很多?我觉得归根结底,营销不成功或者说营销失败的原因只有一个:把营销手段当成了营销本身。
传播、事件、口碑、视频、社会化媒体……,这些不过是营销执行中需要采用的手段和工具,并不是构成营销最基本的元素。无论采取怎样的手段和工具,营销必须要以带动提升甲方的业绩为最终考量标准。在最近一段阶段,我把营销定义成两个点:一是是否给了消费者购买的理由;二是是否带来了产品或品牌的差异化。
通过现代化营销工具把一个产品、概念炒热、炒红很容易,但从营销效果上来看,很多的炒作并没有给出消费者购买的理由,举个未必恰当的例子“强森和斯坦森为了争夺一款限量版的汽车大打出手”这样一个视频,我会关注,但是这样的视频却绝对无法引起我购买那款限量版汽车的兴趣。所以,这个视频有可能是一个有创意,能火的视频,但这个事件却并不是一个好的营销事件。
管理和营销是从西方流传过来的学问,不仅是在中国,即使在美国,营销也并美有一个完善的理论体系,而是在不断地摸索过程中发展的学科。这也是我在上面提到我对营销的定义是阶段性的原因,我相信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时间的推进,营销的定义还是会有很多“分身和变形”的。
逆向来看本文的标题,究竟怎样才算是“不把营销手段当作营销”呢?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心理层面的;二是技术层面的。
从心理层面来看,乙方绝对不该有“一锤子买卖”的心态,做完这一单就不想着下一单是不可取的,作为帮助甲方执行营销的单位,至少的底线是要先把自己的营销做好吧?!摆正心态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把自己当做甲方的市场部,要清楚地想到自己的执行是与甲方的业绩息息相关的,而营销的好与坏,也应当以甲方的标准为标准。
从技术层面来看,说心理话,我相信大多数国内的营销公司如果真的能够从甲方的业绩为出发方向来考量自己的方案的话,可能很多人都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营销人,因为他们其实并不懂得甲方的经营策略,也不真正了解竞品市场与相关受众联系,他们懂得,只是对营销手段和营销工具的运用,而这种营销,即使不算伪营销的话,也是营销体系中很底层很底层的东西。作为一个合格的市场营销类的的乙方,不但要熟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懂得一切包装、炒作的手段,更重要的,他们必须能够向甲方提出甲方想不到或者无法掌控的市场建议,这就要求乙方必须在做每一个案例的时候都有甲方相关行业的专家、智囊加入,试问,到底有几家营销企业做到这一点了呢?
如果在心理层面没有真的想为客户提供有效果的服务,而又对甲方业务领域了解的不够深入的话?只凭借营销手段——即使有个把成功案例,也一定是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