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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养老更适合国人

(2023-11-06 12:18:57)
分类: 学习
独居养老更适合国人

丹麦早在1988年就立法禁止建造新的养老院了,并主张将养老院改造为“护理住宅”,其实也就是在保证基本护理的情况下,让老人尽可能地独自居住,这样更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就像半个残疾人,但不管是老年人还是残疾人,都应该正常地居住在满是男女老少的正常社区里。只要我们的社区能够配合做出改变,那就再也不需要什么养老机构了。
老人不一定需要与家人同住,不一定需要在别人的见证下去世,以及不一定需要住进养老院,也不一定需去医院处理死亡,比起这些,更为看重三点:
第一是老人不应该离开自己熟悉的家;
第二是比起有钱,更应该有人,也就是有一些亲朋好友;
第三要能维持不迁就他人但又自律的生活。
这三点构成了一个令人心安的晚年。
独自一人养老是最极致的一种情况,它或许最能显示出老年生活中最根本、最必不可少的需求和意愿。
老人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最终悄无声息地死在家中,像这样的死亡被称作“无缘死”或“孤独死”。
一个老人独自生活,直到最后去世有什么错吗?为什么要被称作孤独死?实在不喜欢这个叫法……我们总是一味展示‘独居者’的负面形象,但实际上周围到处都有开开心心生活着的独居老人。
如果你是主动选择独居,你的生活满意度反而可能会更高。
调查不同居住情况的满意度情况显示,和一人同住,也就是两人户的情况,老人的生活满意度是最低的。三人户的生活满意度稍有上升,三人以上同住,也就是多代同堂的满意度继续上升,但也只达到和一人独居差不多的水平。在两人户,也就老两口生活的家庭里,两人的满意度都低,其中妻子的满意度要低于丈夫。
调查结果令人意外。没有子女的独居老人的生活满意度是最高的,烦恼度最低,孤独和不安感也最低。如果你一开始就没有子女,也习惯了没有子女,那可能你老了以后并不会觉得寂寞。
统计显示出“独居养老”不应该是一个令人感到害怕的事情,当你有充分准备的时候,“独居养老”或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独居不意味着孤立无援,和家人住在一起也不意味着就可以放宽心了,“孤独死”可怕的地方不在于独居,而在于孤立无援。
构建起了一个守护独居老人的网格化系统。邮局,送报公司,收取电费、水费、煤气费的抄表公司等,它们深度参与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所以能发挥一定的看护作用,比如:如果哪个独居老人家的水表一整天没动的话,就有理由怀疑他可能出了什么事,需要援助。
但这个系统的一个误区,它只守护独居老人,现实里需要援助的可不只是独居老人。日本多起“孤独死”案例其实都不是单身户,比如曾有一起是两位老年姐妹,她们都在室内出了事故,还有一起是一位年迈的母亲和她40岁出头的残疾儿子,先是母亲倒下了,之后无人照顾的儿子也倒下了。可见就算有家人也会发生整个家庭孤立无援的情况。所以,无论有没有独居的打算,人人其实都应该考虑自己陷入孤立的情况,或者说无论独居与否,人人都应该按照“独居”的状况来为晚年做准备,想着“家人在就可以放心”显然是不够的。
独自面对死亡是一件难以避免的事。
比如就算和家人在一起,去世时家人也可能在睡觉,或者并不在家。在医院也是如此,护士也并不是24小时在场的,往往得要警报响起,护士才会赶来。所以在医院经常是由机器报告病人的死亡,这种情况称为“医院内的孤独死”。
老年人死亡原因排在第一位的是癌症,第二是心血管疾病,都是一些无法治愈的慢性病,换一句话说,大多数人的死亡是可以预见的、缓慢到来的。
既然如此,我们其实有充足的时间跟临终者道别,不一定非要留到最后一刻,因为到时候你说得再动听,逝者其实都已经听不到了。比起临终时有人在场,保证我们能够在熟悉的家中临终或许更重要。
医院其实能发挥的作用很有限了,甚至医院可能反倒让本来温和的死亡变得残忍起来。
对于年岁已大、身患慢性疾病的老人来说,医生的作用其实已经不在抢救了,而在于尽量减少病人痛苦,减少无谓的医疗干预。
与其把老人送去医院,不如保证他在家中的基本护理,让他在熟悉的家中平缓去世。
独居养老的具体准备工作:
首先,物质上的准备是必不可少的。
在医院临终的成本是最高的,其次是养老机构,最低是居家临终。
如果将那部分居住费用用于购买其他自费的医疗服务,肯定会受到更好的照顾。
居家临终到底要花多少钱呢?
除开基本的生活开销,最主要的就是护理费了。而护理费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日常的医疗看护费用,很多人觉得临终期的老人需要24小时有人看着,其实完全没必要,哪怕是在养老院和医院其实也不是24小时都有人看着,所以其实只要保证有护理人员定期上门护理就行了。
未来护理保险制度,被认定为需要护理援助的老人,会有专门的护理援助专员来对接,而且还会提供相应的医生和护士上门服务。
此外还有大量的民营机构可以提供类似的服务,所以已经完全能够满足需求。
另外还有一部分费用是临终关怀费用。以往我们没有“临终关怀”的概念,死亡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很被动的事情,我们只能听之任之。但临终关怀则是主张通过一系列主动的措施来提升临终期的生活质量,它牵涉大量专业知识,因此必须交由专业人士进行。在国外保险很少覆盖临终关怀费用,只能自费购买,它的价格不等,有平价的,也有昂贵的。这一部分费用乍看之下会有点吓人,但其实你要想到临终期并不是遥遥无期的,终有一天会结束,我们可以很早便开始为这几个月的时间做好准备,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此外,我们显然也需要为一些特定的疾病做准备,在所有护理当中,认知障碍症患者的护理难度是公认最大的。
未来每四个老人当中就会有1个患有认知障碍症。
日本早在2012年就制定了《认知障碍症对策推进五年计划》,简称“橙子计划”,之后又在2015年制定了《认知障碍症对策推进综合战略》,简称“新橙子计划”。但日本社会对这两个计划都评价不高,媒体甚至将其直接称为“有毒的橙子”,因为其核心主张仍然是将认知障碍症患者集中在特定地方,统一照料。
试问有哪个老人会希望自己被关起来呢?需要这类机构的不是患者本人,而是患者的家人,这类机构拯救的也不是患者本人,而是患者的家人与制度的缺陷。
即便是独居的认知障碍症患者,只要当地有一个小型的多功能护理机构,他们也能在当地好好地生活下去。
对于认知障碍症患者而言,在保证了进食、排泄、洗澡这三大块的基本护理,也保证了必要的社区支持后,还有一个需要保证的是能够帮助我们做决定的监护人。
最明智的做法是将监护权委托给自己信任的专业机构。在日本已经有大量的社会机构在提供类似服务了,他们可以全权代理老人的监护职责,以及处理相关的财产和丧葬事宜。
中国也有“意定监护”的说法,它也是说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定临终监护人处理后事,这个临终监护人不必是直系亲属,不必是法定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人,甚至是陌生人。中国最早一批“意定监护”公证人李晨阳曾在一个采访中说:我们一辈子都觉得,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我的意愿在我手中,但到了最后那个阶段,你要如何确保你的意愿,甚至你生命结束后,谁来帮你完成真实的意愿呢?“意定监护”在乎和保护的其实正是我们自身的意愿。
最后是对死亡的准备。
我们并不需要害怕死亡,应该害怕的是死亡之前的过度医疗。为此,日本尊严死协会建议人们在仍有能力自主决定时,留下一份书面的预先指示,说明他们希望如何死亡。该协会认为尊严死的核心就在于抑制那些“无益的延长生命的措施”,如心脏复苏、切开气管、胃造瘘等。
当然在究竟要怎么死去的这个问题上,你其实可以“一直犹豫到最后的”。我们可以及早准备,慢慢感受,慢慢体验,选择一个适合我们自己的与世界告别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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