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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中国历史论著翻译中的若干体例问题

(2015-05-17 08:08:41)
标签:

翻译

体例格式

排版

分类: 文化

外文中国历史论著翻译中的若干体例问题

外文中国历史论著翻译的数量近年来增加很快,这是中国国际学术文化交流的一个好现象。但在翻译的体例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版面格式编排、书目引用、汉文回译等等。

一、脚注还是尾注?

外国出版界的有些版面格式处理,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注入中文版面格式体例。比如,图表目录、参考书目、索引等,这对于读者阅读、查找和研究提供了许多方便,这些设置已经对中国整个学术著作出版业产生了深刻影响。但也有一些设置,中文译著存在着一些分歧,其中主要是引注采用页脚注还是尾著的问题。

在20世纪上半叶以前,西文著作实际上都采用脚注,将所有引注采取尾注的做法,实际上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在美国流行起来。其用意是将注与引区别开来,作者对正文的说明性注释,仍用脚注,引用的论著则采取脚注。在格式编排上区分注与引,固然不错,但给读者带来的麻烦却不小。要看作者的根据来源,得翻到书后去逐一查找,对于学术著作的特定读者对象而言,相当不便。对于作者而言,需要对自己行文中作特别说明的注释,数量不多;有些注、引合一,无论作者还是编辑都无法区分,美国出版界的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把对读者阅读最为方便的脚注编排格式降低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因为是出版界的“行规”,这种不合理的安排得以通行,并不是它本身存在多少合理性。中国出版界无须“囫囵吞枣”,进行这种不合理的“国际接轨”。事实上,即使到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英文出版界并不都认同这种做法。黄宇和的Deadly Dreams邓海伦的State of Merchant? 都采用脚注而不用尾注,“大英帝国”的出版界还是恪守着老传统。美国出版界的这种“标新立异”,是否与早期电子排版软件的缺陷有关,敝人不敢悬揣,但中国出版界千万不要拿了人家的先天缺陷当优点照搬过来,干给读者添堵的事情。所以,我的意见:统一采取脚注。

二、原著页码要不要标识?

现在的中文译著,原著页码有的标识,有的不标识,十分混乱;标识的位置也不统一,有的在页边,有的在正文。实际上,无论是校对、编辑过程还是提供读者核对方便,原著页码标识都应该设置。在电子排版技术的支持下,页边标识已不是问题,但翻译的电子文稿却无法做页边标识,为防止转换过程可能出错,有些出版社依然取正文中加原著页码标识,但这多少有点影响阅读。从读者的角度看,页边标识更合理些。

三、外文书名要不要翻译?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翻译著作中引用的外文书名几乎全部译为中文,并且不附加原文书名。此后,翻译书名加注原文书名,或者只注原文书名的情况越来越多,这需要有一个统一处理的办法。

原著的引证注释,既是作者提供论据的证明材料,也是读者进行验证或进一步研究的线索。从这个角度看,八十年代以前处理的办法,显然问题多多。读者无从知道原著的外文原名,自然无法进行验证,并将之作为线索进一步研究。翻译书名并加原文书名,虽然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在国内外文翻译著作出版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翻译书名不一致的情况。因此,我的建议是,脚注的引用书名,一律采用原文书名,无需译为中文,在参考书目中,以原文书名排序,已有相应中文翻译出版的论著,加注该书中文译著的名称、译者、出版单位和出版时间。没有翻译过来的外文著作,原则上不必再翻译为中文,因为如果读者连书名都看不懂,就谈不上验证和进一步研究了,知道作者所说是有根据的就行了。

四、引用中文要不要还原?

研究中国历史或中国问题的外文论著,必然会引用中文论著、报刊档案文献资料,使用一些成语、典故或词汇,将这些“外国化”的文字还原为中文,其实是中文翻译中最难处理的一部分,需要译者具有相当负责认真的态度和较高的中国文史功底。王笑然等先生编译的《气候改变历史》,艾予先生有过严厉的批评,王笑然也作了回应,其中事实细节无暇探究,但有些翻译中的问题,的确需要引以为戒。对于书中翻译的马立博的论文标题,艾予先生批评说:“马立博是著名的中国史学者,他的绝大部分研究都是在中国完成的,其作品也带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以该书为例,每一章的标题,都选取了一句中国古语。如第一章标题‘Firs and Pines a Hundred Spans Round’,语出《九嶷山图记》的‘杉松百围’;第三章标题‘Agri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即朱元璋所说的‘农为国本’,等等。第四章原标题为‘All the People Have Fled’,是‘民多流亡’之意,而译者直接译为‘所有的人都跑了’,一下子意境尽失。”这个批评很有道理,但要求译者达到这样的水平,其实很难。所以,我在这里提一些基本要求。原著标明中文出处的,应尽量找到原著还原,有些书籍国内找不到,应尽量联系作者提供原文,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才进行迻译。作者对引文理解有误或有歧义的,以译注形式说明。作者以外文使用中国成语、典故或词汇而不加注引或汊语拼音的,译者要努力还原,实在还原不了,允许作为缺憾记存,以待将来修改。

翻译外文著作,对译者和出版者而言,都是件“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工作。在许多高校和科研机关,译著还进入不了“大雅之堂”的科研考评体系,至多“小雅”而已。这也造成了一些专家对译事不太重视,甚至闹出了一些常识性的笑话,但这绝不是可以闹笑话的理由。西方学者从他们的文明角度观察中国历史,虽说“隔岸观火”,但往往可以看到“此岸”不易注意或看到的东西,对中国学者和读者多有启发。在他们著作中所体现的学术规范,通过大量的译著,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中国史研究的论著当中。翻译著作的版式体例等问题的处理和统一,同样也是如此。慎重译事,对于正在走向世界的中国人文科学事业,不是件小事。影响中国一百多年来历史巨变的重要因素可以列举一些,翻译应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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