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我的独家记忆#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评审条件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
员。基层中小学是指我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 园)。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
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
二、资格设置 在我省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称为基
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
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 条件。
(五)任现职近 5 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 等次以上。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四、业绩能力水平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
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
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推
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和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
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 康成长。 (2)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学生差异, 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 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 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 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
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 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 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质量较高。任现职以
来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 1 次公开课,作为重要参考条 件。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 践活动。
(6)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在本县(市、区)或更大范围 内有较高知名度。 (7)学生、同行评价、民主测评较好、满意度较高。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 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
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 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
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 广应用、示范学习。
4.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1)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
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任职资历条件
(一)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
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0 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或 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5 年。
(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 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以
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5 年;或者具有专科 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 15 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
事教学工作满 5 年。
六、附则
(一)申报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
度申报评审全省统一的中小学高级职称。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 的,可申报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称或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取得
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只可申报高一级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
(二)本文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含本级。
(三)本文公开课的要求自 2020 年度起执行,之前年度不
作参考。
(四)本标准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各设区的市可根据国家规定以及本指导标准,结合当
地实际,制定本市具体的评价标准。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 但长期扎根农村学校,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各设区市可制定
相应破格条件。
(六)本指导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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