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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教师补课,教师能拒绝吗?如何保障教师的权利?
熊丙奇
“教育部门要求给学生减负,可是学校却要求我们必须在周末给学生补课,面对学校的要求,绝大多数教师考虑到绩效工资、评职称等现实利益,都不敢有任何意见,对此,我们教师该怎么办?”最近,在一次讲座中,有教师向我提问。
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甚至可以说,如果能解决这一问题,治理学生课业负担沉重、学校节假日补课的问题,就已经成功一大半。我国学生学业负担沉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教育评价体系单一,另一个原因则是学校不严格执行办学规范,完全围绕升学开展教学。教师向我提出的问题,就属于后者,不少学校为提高升学成绩,让教师加班加点狠抓应试,教师虽对此有怨言,但是,却不得不执行。
如果教师能没有任何顾虑地拒绝校方不符合办学规范的要求,那么,学校办学就不可能做到只围绕升学而办学。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落实和保障教师的教育权利,才能让学校办学摆脱功利的应试。
或有人会说,教师完全可以向教育部门举报学校违规办学,从道理上讲完全可以。但是,从现实逻辑看却行不通,一方面,当地教育部门也把升学率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因此,对于学校的违规加班加点补课,通常会采取视而不见的处理方式,对于教师的举报,有的地方教育部门甚至根本不受理,还把举报信转给校方“教育”老师;另一方面,教师举报学校,会被视为“刺头”,在今后的考核、评优、职称评审中,会被教育部门和学校“挑刺”,教育部门和学校不会认为教师是在坚持办学规范,而是会认为教师不配合校方的工作。
简单来说,在目前的办学管理中,教师面对学校违反办学规范的做法,大多显得无能为力,这是减负令难以见效的重要原因之一。
教师提的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到国内一所国际高中见到的真实案例。这所国际高中的任课教师,都是来自英国的外籍教师,而外籍教师几乎不布置家庭作业,对此,家长的意见特别大,纷纷给学校提意见,要求校方提高对外籍教师的要求,要多布置一些课后作业。校方给外籍教师转达了家长的意见,但外籍教师却拒绝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们有自己对教学的判断,没有必要布置那么多的课后作业,中国家长习惯了多布置作业,而非让学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间,我们不能为此转变我的教育理念;二、我们已经根据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要增加布置作业,就要增加工作量,那么必须提高薪酬。面对外籍教师的意见,校方最后作罢。而事实表明,教师的坚持是对的,既坚持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利。
我国学生的学业负担重,课后作业多,节假日还要补课,这一问题国家已经治理多年,但并不见效。除了评价体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难以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机制。面对校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要求,学校老师很难拒绝。学校会把老师的表现和考核、评价挂钩,如果拒绝给学生布置过度的作业,或者拒绝补课,就很可能通不过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资,反而可能会扣薪。于是,学校违反教育规律,以及有关减负规定的要求,会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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