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一个工亡案家属要求撰写放弃公证协议文件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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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亡行政诉讼案还在诉讼过程之中,结果尚未出来。
这位工亡案家属说,她公公婆婆要求预先给他们40万后放弃一切赔偿款及诉求,然后打算让公婆做一个公证放弃声明。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成员之间初步沟通后认为,不宜撰写这个公证放弃协议。
理由主要有三:
1、首先,工亡行政诉讼案官司结果未卜,自行垫钱肆拾万元给其余继承人考虑可能欠妥。官司赢了还行,万一败诉了呢?这个垫付出去的钱款还能找人家要回来吗?诉讼风险一人承担不大妥当。无论把握性多大的官司,自始至终都存在诉讼风险。在结果清晰下来之前,谁也不敢保证官司最终结果。
2、其次,这位工亡案家属还有一个七岁的男孩儿需要抚养。以后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男孩上学、念书、上大学、成家等等,开支都不小。所以,不宜四处筹措借钱给公婆40万。
3、因为死者事发前月均工资比较高,公司按照当地三倍社平工资顶格缴纳工伤保险的。
死者事发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每月33000元左右,那么,一旦工亡待遇最终得到落实,两位农村户籍没有按月城镇居民养老金的老人每一个人的按月抚恤金将近壹万元。两个老人都才60多岁,按照二十年生存寿命计算,而且抚恤金还会随政策调整而调整,两人抚恤金累计数额将达到三四百万元之巨,这个巨大经济利益两位老人可能会放弃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综上,建议这位工亡案客户家属就此项议题暂缓,事缓则圆。
这个工亡案系2024年8月初承接。本案与助理小张一起合作承办。
工伤已经认定,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在认定工伤不久,也就是受伤后刚好四个月时,工伤者不幸死亡。我们北京市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承接此案的使命就是如何帮助家属落实工亡待遇。
家属和公司曾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咨询过,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答复说,这种情况不享受工亡待遇。故此,家属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
我们律师代理家属向当地人社局工伤科递交了重新认定为因工死亡申请,遭拒,理由是同一工伤不能认定两次。
我们工伤律师团队现在已经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当地人社局,要求重新认定为因工死亡。因为重新认定为因工死亡则可以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我们团队认为,家属最终工亡待遇一定会落实,只是时间上不确定,过程也不会一帆风顺。
备注一:近期与工亡案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1、第1057篇工伤原创文:《家属收到工亡行政诉讼案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通知》;
2、第1070篇工伤原创文:《与山西太原一个工亡案家属签约》;
3、第1076篇工伤原创文:《河北香河工亡先行支付案已向河北高院申请再审》;
4、第1080篇工伤原创文:《与北京石景山一个工亡案家属简单沟通》;
5、第1085篇工伤原创文:《近期承接的三个工亡案都是家属败诉后才找我代理的!》;
6、第1094篇工伤原创文:《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个工亡案家属签约》;
7、第1096篇工伤原创文:《与北京海淀一个工亡案客户签约》;
8、第1144篇工伤原创文:《浅思山西太原客户家属一个工亡行政诉讼案》。
以上陈律八篇原创文在百度、新浪微博或今日头条可以搜索到。有兴趣的家属或同行可以一起研究探讨。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77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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