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亏没有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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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一整天我身体不适,14日一早先是睡到了十一点半起床。中午吃完饭后接着又睡了将近两个小时。下午起床后,看手机,晚上身体还是不适,头还有点疼。
1月15日早十点半起床。
15日一早刚起床,就听到一个噩耗传来,一个一年多之前咨询过我的小伙子他父亲因工伤导致死亡,就是在昨天去世的。
一年多以来,一直我在指导帮助这个小伙子父亲工伤案。
也许,这就是一种天地感应。
小伙子15日一早打我电话关机,我睡觉一般都关机睡。
这个工伤案系河北衡水桃城区重残工伤客户推荐的。
小伙子打我电话关机就找推荐者,推荐者发微信留言说这位小伙子找我。
我猛一回想14日一天身体不适,15日好了,那就是一种感应传来,导致我身体不适。这种天地感应真的难以解释清楚!
我立即着手安排小伙子报警和打120急救电话,需要做死因鉴定,先不要安排下葬事宜,等死因鉴定后再安排下葬。另外,若是公安机关委托做的死因鉴定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小伙子的父亲和推荐者以及和我都是同年龄段的人,小伙子父亲才53岁。
工伤已经认定,但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得亏没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否则,以后工亡待遇中的核心利益则无。这里面有一个法律规定:那就是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才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一百万金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属于核心利益。
以上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备注一:与本文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1、第755篇工伤原创文:《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是造成死亡的同等原因是否享受工亡全部待遇?》;
2、第770篇工伤原创文:《一个植物人一级工伤一年后死亡是否可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第771篇工伤原创或整理的文章:《植物人工伤一年后死亡可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四个成功案例》;
4、第773篇工伤原创或整理的文章:《一年多死亡因官司太久可视为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判例》;
5、第1080篇工伤原创文:《与北京石景山一个工亡案家属简单沟通》;
6、第1133篇工伤原创文:《与云南昭通一个植物人工伤家属电话沟通》。
以上陈律这六篇原创工伤文在百度、或新浪微博、或今日头条能搜索到。感兴趣的工伤者及其家属或同行可以一起探讨研究。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76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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