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内蒙乌海三级工伤老客户有可能再次合作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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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9日午时许,与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三级工伤、部分护理依赖案老客户H女士电话沟通了24分钟左右。
经查新浪微博工作日记记录,2013年12月31日在我们常鸿所律师楼与三级工伤客户H女士签约。当年这个乌海三级工伤案系我一人独立承办,没让帮手参与本案。
签约后,一共去了四趟乌海和阿拉善盟,单位注册地在阿拉善盟左旗,官司从左旗劳动仲裁一直打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当年主要是在2014年跑动办案,都是乘飞机来回北京至乌海之间。中间当地办案都是客户临时租车或包车前往左旗和阿拉善盟。委托我之前她就已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了。委托我打工伤待遇的落实。
当年我先后代理了三个诉讼程序。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程序,2014年12月拿到了二审判决。判决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支付,我们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未获得法院支持。
二审走完后,帮助客户起草了再审申请。后来因故未启动再审程序。
二审官司打赢后,恰逢用人单位破产重组,工伤执行款项很多年未予落实。直到近几年才陆续拿到了几十万元工伤赔偿款。据说单位破产会议上决定给客户计算出来累计工伤项目赔偿总额一百多万。还有尾款大头没拿到手。
据说单位现在每一年给十万,上半年给五万、下半年再给五万,这样给下去还得给十年左右。利息还吃亏不少。
老客户H女士目前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希望尽快一次性尾款到位获得赔偿,想重新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一次性结清尾款。
这个案子一晃就过去了十年多了。这么多年,我一直在默默关注客户执行款落实进展。有时微信或电话与老客户了解或沟通执行进展问题。
总体来讲,老客户H女士对当年我承办的二审结果没太大意见,总体认可,就是没判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遗憾,但后来单位破产会议确定了给她一次性结算,那就没什么遗憾的了。现在只剩下如何将尾款一次性到位落实的问题。
若再次委托后续一次性到位一案,那老客户及家属还可能进京一次当面进行委托。
2024年5月底之前她说家里有事来不了北京,有可能要到6月份来京。
当年她和她家女儿俩一起进京委托的,那一年她女儿好像刚上高中还是大学。现在她女儿都快三十岁了,快要生孩子了。
那还是QQ很流行的年代,十几年前那时候还没有微信或微信还不流行。十一年前,她女士曾在QQ与我经常沟通交流她母亲工伤法律问题,然后才引荐她母亲进京委托我。
当年委托我,H女士44周岁,十年多过去了,今年她55周岁了。有退休金。
当年二审结束后,我给客户及家属留了一句话,将来执行遇到障碍解决不了时还可以继续找我。
也许,十年后的今年有可能真的会再次与工伤老客户一起合作。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1053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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